浔阳区基本资料

浔阳区介绍

地名由来:浔阳,借用古地名,原为“寻阳”,为西汉文帝时期所置古县,意为寻水之北。于“寻”字加“氵”为“浔”,始于唐武德四年(621年)。浔字意为水边的陆地,而在中国的地名命名中,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称为阳。故而,浔阳之意便是寻水之北的土地,“浔”与“寻”又恰好同音。“浔阳之名”就此沿用下来。

2022年8月,浔阳区入围2021年度中国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综合水平百强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浔阳区人口数量为43.31万人,位列九江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242位,位列江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8位。

2017年2月,浔阳区上榜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1年5月,中国科协命名浔阳区这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浔阳区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的北部,赣、鄂、皖3省交界处,长江中游末端南岸,晋时便有“亦一都会”之称。所处位置为北纬29°41′44″—29°45′47″,东经115°55′18″—116°5′4″。东、南面由濂溪区环抱,西与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北滨长江,长江岸线长11.692千米,与湖北黄梅县小池镇隔江相望。辖域面积26平方千米。城区中心南距省会南昌120千米、庐山12千米,东距鄱阳湖23.4千米。

【气候状况】浔阳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17℃,年降雨量1300-1600毫米,其中40%以上集中在第二季度。年无霜期239-266天,年平均雾日在16天以下。春季回暖较早,但天气易变,乍暖乍寒。从初夏到6-7月的梅雨期间,降雨集中,大、暴雨频繁,5-6月的常年平均降水量有200毫米左右,容易导致洪涝灾害的发生。出梅后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晴热干燥,不少年份高于35℃的高温日长达20余天;秋季气温较为温和,雨水少。冬季阴冷,霜冻期短,不过随着温室效应,暖冬现象明显。

【河流湖泊】境内一江四湖,一江为长江,辖内全长11.26千米,四湖为甘棠湖、南门湖、白水湖、琵琶湖。

南门湖、甘棠湖 位于李公堤两侧,两湖合计水域面积100公顷,其中甘棠湖面积46.7公顷,南门湖面积53.3公顷。常水位深2米,汛期3.2米,东西长2千米,南北宽1.9千米,湖岸均高20米,湖面年平均水位17.5米,汛期长江水位超过19米则闭闸排涝。

白水湖 位于城东缘,九江长江大桥南引桥由南向北从湖正中通过,南北长1.5千米,东西宽0.8千米,养殖水域面积133公顷,其中,大湖面积107公顷,荒湖面积17公顷,白水港曹家山湖面积12公顷。常水位深2.5米。原与长江连通,滨江路建成后与江隔断,堤中段有涵管排水入江。

琵琶湖 位于中心城区东6千米,九江炼油厂西,东岸是大王庙、游家岭。原汛期水面4平方千米,枯水期水面2平方千米,水深3米,通长江,湖形似琵琶而得名。1976年,兴建九江炼油厂,后随着二电厂、国家粮食储备库、浔阳区城东工业园区等各类项目不断建设,湖区相继征用填塞湖面,致使水域面积逐步缩小。现琵琶湖水域面积34公顷,位于琴湖大道西侧,部分湖面属于濂溪区管辖,占总面积三分之一。

【水资源】境内地表水资源丰富,年径流深700毫米,年总水量为44309.23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总量6886.6万立方米。人平均年有水量1206.6立方米,亩平均年有水量3869.9立方米,其中平水年(P=50%)有水总量44030.3万立方米,人平均年有水量1252.6立方米,亩平均有水量3869.8立方米。偏枯年(P=75%)有水总量34214.65万立方米,人平均有水量973.4立方米,亩平均有水量2988.2立方米。特枯年(P=95%)有水总量23601.7万立方米,人平均有水量671.5立方米,亩平均有水量2061.3立方米。

【土地资源】据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浔阳区总面积4902.96公顷,其中国家所有土地4828.06公顷,集体所有土地74.91公顷。耕地59.49公顷,占总面积的1.21%;林地30.88公顷,占总面积的0.63%;城镇及工矿用地3375.06公顷,占总面积的68.84%;交通运输用地17.01公顷,占总面积的0.3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15.1公顷,占总面积的28.86%;牧草地1.8公顷,占总面积的0.04%;其它土地3.62公顷,占总面积0.07%。

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为吴之西境,楚之东境,俗称“吴头楚尾”。

战国初属吴。

楚昭王十二年(前504年)吴伐楚。

吴灭入越,越灭入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36郡,地属九江郡。

二世二年(前208年),复属楚。

楚汉相争,先属英布九江王国,后改淮南王国。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始置柴桑县,隶豫章郡。

新莽改郡名九江,县曰九江亭。

东汉复旧称。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年),孙权置武昌郡,柴桑为之属。

西晋元康元年(291年),“以荆、扬两州疆土广远,统理尤难,于是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合十郡,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永兴元年(304年),析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2县立寻阳郡,属江州。

义熙八年(412年),省寻阳县入柴桑县。

南朝宋、齐依前制。

梁太清二年(548年),分柴桑置南县,同属江州寻阳郡。

太平二年(557年),立西江州,领寻阳及四侨郡。

陈天嘉六年(565年),罢西江州,寻阳郡还隶江州。

隋平陈,复曰江州,置江州总管。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浔阳郡及柴桑,汝南,复立寻阳县,因水患仍迁县入城,治湓口。

十八年(598年),改寻阳县为彭蠡县,直隶江州。

大业二年(606年),改彭蠡县为彭城县,寻废彭城县为湓城县。

三年(607年)又改江州为九江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称江州,改寻阳为浔阳,五年(622年)又分湓城置楚城县,皆隶江州。

八年(625年)废湓城。

贞观八年(634年)废楚城,俱入浔阳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属江南西道。

天宝元年(742年)江州改称浔阳郡。

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江州,析湓城置浔阳、楚城县,后俱入浔阳县。

五代属吴,顺义元年(921年)以江州为奉化军。

浔阳属奉化军。

南唐改浔阳为德化。

宋复置江州。

开宝八年(975年),降为军事。

大观三年(1109年)升为望郡,初隶江南路。

建炎元年(1127年),升定江军节度,二年,置江州路,以州属焉。

绍兴二年(1132年),江州路省,江州改隶江南西格。

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于江州置江东西宣抚司治江州,十三年(1276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

十四年(1277年)立为江州路置总管,区境域先后分属司、府、路。

江州路先隶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十六年(1279年)改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1285年)复隶江西行省。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攻下江州,改江州路为九江府,区境属之。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江西行省为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全省分5道,九江府隶九江道。

清因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改道名分巡兼分守九江道。

雍正九年(1731),增辖广信府,改称分巡广饶南九道。

咸丰四年(1854)三月,太平军改湖口为九江郡,以九江府为江西省,区境域在其辖下。

太平天国失败,清复原制。

1911年,废府存道,全省划4道。

1914年1月,为避福建四川辖县之同名,改德化县为九江县,隶赣北道(6月改称浔阳道)。

1926年,废道,直隶江西省。

1927年3月,九江城区(今区境域)另设九江市政厅,直隶省政府。

次年,改市政厅为九江市政府,1930年10月九江市政府撤销,市政并入九江县政府综理。

1932年,全省分设13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四行政区,1934年6月,重设九江市政委员会,直隶省政府。

1935年4月,减为8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五行政区。

1936年,因赣、鄂、皖3省省界改划,将九江市政委员会所辖之江北封一、封三、桑落等乡分别划归鄂、皖后,九江市面积削减,人口及税收均不符设市之条件,便又撤销市政委员会,市区归为九江县浔阳镇。

1939年冬,因赣北沦陷,区辖宜小,全省增至11个行政区,以原第五行政区之九江、星子、德安、瑞昌4县别立第九行政区。

1942年8月,鉴于地理历史沿革及交通、面积现状,全省改划为9个行政区,境属新的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7日,九江市区解放。

6月4日,城区浔阳镇成立市人民政府;15日,相继成立九江县人民政府,市、县分治,同隶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九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59年1月,撤县并市,1961年9月复分治。

1980年3月,原地辖九江市升格为省辖市。

5月,市区置浔阳区,市郊置郊区、庐山置庐山区。

1983年7月,撤地并市,实行市管县(区)体制,浔阳区属九江市,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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