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原名三百三,因距齐齐哈尔330里得名;1929年由明水设治局改设,因境南有明水泉(明水泉子、白花泉)得名;据《中国地名辞源》:因县城东南三十里有泉名叫明水泉子得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明水县人口数量为19.83万人,位列绥化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0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6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204位。
2020年11月,“2020中国乡村振兴百佳示范县市”榜单新鲜出炉,明水县位列第55名。
2020年4月,明水县上榜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明水县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9年8月,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明水县在列。
2004年,明水县上榜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名单。
明水县隶属于黑龙江绥化市,地处黑龙江省中南部,通肯河流域,东部署小兴安岭余脉丘陵地带,西部属松嫩平原腹地,东与海伦接壤,西与林甸毗邻。南靠青冈,北依拜泉,幅员面积2400平方公里。全县耕地面积163万亩,草原70万亩,林地54万亩。气候特点是四季交替明显,年平均日照2824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76.9毫米,宜农、宜林、宜牧,素有“一林、二草、七分田、”之说。202国道(哈黑一级公路)贯穿全境,与明海、明三、明沈三条二级国路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是哈尔滨以北的重要商品集散地。县城距绥化行政公署所在地绥化市153公里。距省哈尔滨市182公里,距首都北京1570公里。明水县版图呈长方形,东西长86公里南北宽31.6公里。土地面积2308平方公里,折34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05万亩:林地423万亩,草原72万亩,水面1万亩,其它占地69万亩。
2021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26326人,其中:男性168873人,女性157453人。全年出生人口1112人,出生率为3.4‰;死亡人口1099人,死亡率为3.35‰;自然减少人口295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04‰。
历史沿革: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属青岗、拜泉两县分辖。
1923年,设明水设治局。
1929年改为明水县。
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
1938年将县城改为明水街。
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管辖。
1945年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
黑嫩联合省分开后,隶属黑龙江省。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井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改隶松花江专区。
1965年6月,隶属绥化专区。
1967年,隶属绥化地区。
1999年隶属绥化市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