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以植物命名,清乾隆二年(1937),奉天旗人垦荒,此地东北0.5公里处有一颗榆树。
2019年9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榆林镇为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兰榆蔬菜)。
2019年7月,榆林镇入选2019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
2014年7月,榆林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地处东经126°、北纬46°,东临呼兰县,西接肇东市,南距哈尔滨市50公里,全镇幅员面积2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万亩,辖8个行政村,50个自然屯,人口3.6万。榆林镇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3.2℃,平均降水量466毫米,无霜期130天,年平均日照2714小时,平均积温2710℃。改革开放以来,榆林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长足发展。农业上,发育了韭菜、大葱、香瓜、绿色蔬菜等一批专业村和专业户,发育了种鹿、珍禽等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农业经济步入了效益型发展轨道;工业上,构建了建材、化工、轻工、食品四大系列企业群体,工业经济步入了规范化发展轨道;第三产业上,扬临城靠路优势,开发了以餐饮服务为特色的商服一条街,“榆林筋饼”享誉滨北,叫响关东,闻名全国;依托大自然赋予的真山真水和历史遗留的金元文化古迹,开发了以“返朴归真、绿色田园、休闲娱乐”为主基调的旅游业;依托百年老镇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兰西南部中心小城镇的强大聚合效应,发展了以“买全省、卖全省、买东北、卖东北、买全国、卖全国”为努力方向的商贸流通业,辟建了以农副产品,地工产品、生产要素为主的各类市场。榆林镇先后进入绥化市经济发展十强镇,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百强镇行列,并被国务院小城镇发展中心确定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综合改革试点镇。进入21世纪,榆林镇依托自身优势,重新谋化确定了“十五”期间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建设哈市卫星镇和兰西龙头乡镇为战略定位,依靠小城镇牵动,走“三业”强镇之路,加快构筑以第三产业和工业企业为支撑,以畜牧业和绿色特色产业为骨干的经济发展格局。2001年全镇实现国内总产值4,090万元,财政收入248万元,人均纯收入1203元。
历史沿革:
清乾隆二年(1937),奉天旗人垦荒,此地东北0.5公里处有一颗榆树,故得名“小榆树”。
隶属呼兰城正红旗。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隶属南乡一区。
中华民国时期属三保。
东北沦陷后,改设榆林村。
1946年将榆林村和和朋来村合并设置榆林区,1949年改为第二区。
1956年并村划乡,设置榆林乡。
1958年与城山、大房身乡合并成立榆林人民公社,1966年改称太阳升公社,1980年更名为榆林公社。
1983年,改为榆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