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2019年6由乌马河区局部、伊春区、美溪区合置,由伊春区与美溪区各取一字得名,伊春区因伊春市得名,另说因伊春河得名,满语意为产毛皮地方、皮毛之乡之意,另说有“一年之伊始,春天来临”之意,或谓伊春为蒙古语依逊,意为九数;美溪区因美溪火车站得名;意为美丽的溪流,指横贯全区的汤旺河。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伊美区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伊美区人口数量为17.33万人,位列伊春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1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307位。
2020年6月,伊美区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东北抗日联军片区)。
1、行政区划面积:伊春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原伊春区、美溪区和乌马河区部分合并成立伊美区,行政区划面积约2348.9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美溪2258.94平方公里)。其中,林业施业区面积231232公顷(中心城区6093公顷、美溪225139公顷),占总面积的98.4%。
2、人口构成情况:现辖2镇、6个街道办事处、33个社区,6个行政村(中心城区4个,美溪2个)。户籍人口总数19.6万(中心城区15.8万,美溪3.7万,乌马河900余人),其中,城镇人口195042人,占人口总数的99.51%;农业人口593人(中心城区335人,美溪258人),仅占人口总数的0.3%,常住人口15.04万人(中心城区13.4万,美溪1.64万)。
3、对外交通运输情况:伊美区作为区域性的物流集散地,交通便利。公路有哈伊高速、鹤伊公路、伊嘉公路、前嫩高速四条主干路,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成辐射状延伸区内外,西至北安市、东至鹤岗市、南至绥化市、北至中俄边境,与周边市县交通联系便利;铁路通往省会哈尔滨和省内的大庆、佳木斯、齐齐哈尔等主要城市,并可直达省外的长春、沈阳、大连等大城市;伊春林都机场航线已远航大连、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构建了辐射县区、连接省内外、货畅其流的交通和运输体系,有力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崛起。
4、经济产业发展概况:2021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20012万元,同比增长5.5%;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现2380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预计106142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实现465103万元,同比增长9.9%。
5、社会发展概况。教育方面,区内有市属大专院校3所,区属中小学校11所(小学6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1所),中小学在校学生总数8884人(中心城区8173人,美溪711人),教职工总数-人(中心城区841人,美溪228人),中考升入省重点高中人数始终保持全市之首。公办幼儿园6所,其中,中心城区4所(在建一所)、美溪2所,民办幼儿园60余所(中心城区43所)。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区内有各类卫生机构10余个,各类医院10余所,其中林业中心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现有区属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中心城区4所,美溪1所),有医务人员185名,可为群众提供11类43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群众足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完善的医疗服务。
历史沿革:
周朝时期,属肃慎部的活动区域。
南北朝北魏时期,为勿吉属地。
隋唐时期,属黑水靺鞨的黑水部。
辽代属东京道女真五国部。
金代为上京胡里改路所辖。
元朝时期,属辽阳行省女真水达达路所辖。
明朝时期,划在奴尔干都司辖区。
17世纪中叶,归盛京总管所辖。
1683年,归宁古塔将军管辖,属三姓副都统依兰府。
1904年,满清政府设汤旺河荒务行局。
1905年,归汤原管辖。
1912年,划归黑龙江省绥兰道。
1931年,由汤原县日伪政权统治。
1936年4月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四军在伊春河北岸(现北山公园)创办过抗日联军第三、六军军政干校。
赵尚志任名誉校长,李兆麟任教育长,后侯启刚接任教育长。
1947年6月驻扎在伊春河的合江军区警卫营在刘安平教导员带领下,追击流窜在伊春河一带的土匪。
交战中,击毙匪徒2人。
此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二连接收剿匪任务,迫使匪首受降。
1945年东北解放后,伊春归汤原县南岔区(汤原县第五区)管辖。
1949年12月建立村政权。
1952年12月1日,伊春建县,县政府所在地为松江省伊春县第一区。
1955年9月12日,取消区的建制,改为伊春镇,为松江省伊春县伊春镇。
1957年11月29日,恢复区建制,更名为伊新区,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
1958年11月27日,改称伊新人民公社,仍保留区建制,隶属黑龙江省松花江专署伊春市。
1960年同伊东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1961年又分开。
1965年4月16日,伊新区更名为伊春镇,为黑龙江省伊春特区所辖。
1967年10月6日,始称伊春区,同时成立伊春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10月,撤销革命委员会,组建伊春区人民政府。
此后,一直为市所辖。
1986年伊春区政府下设七个街道办事处、一个乡。
2001年,下设5个街道办事处,东升乡改为东升街道办事处。
2013年,撤销旭日、朝阳、红升、前进4个街道办事处,成立永红、新欣、前进、南郡、林都、红升、朝阳、旭日、红光、扶林、北郡11个社区及保留东升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9日,经国务院(国函〔2019〕63号)批准,撤销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春区、美溪区,设立伊春市伊美区,以原乌马河区部分行政区域和原伊春区、美溪区的行政区域为伊美区的行政区域。
2019年11月,伊美区新设朝阳街道、前进街道、红升街道、旭日街道、新欣街道、南郡街道、美溪镇,将原伊春区直辖的旭日社区、林都社区、红升社区、永红社区、南郡社区、新欣社区、扶林社区、前进社区、红光社区、朝阳社区划归朝阳街道、前进街道、红升街道、旭日街道、新欣街道、南郡街道管辖,将原美溪区直辖的红光社区、新兴社区、胜利社区、文化社区、东林社区划归美溪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