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境内乌拉嘎河得名乌拉嘎镇。“乌拉嘎”为鄂伦春语,意为“上边的河”。
乌拉嘎镇位于嘉荫县西南部,总面积1100平方公里,辖4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人口8704人。乌拉嘎,传说系鄂伦春语,大河的尽头之意。是原佛山县的旧址,也是伊春市唯一的鄂伦春少数民族聚居地。境内有一中直企业——黑龙江乌拉嘎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素有“黄金之乡”之美誉。乌拉嘎镇地处寒温带,自然环境优美,蕴藏了积山盈果的奇草异果、珍禽野兽,尤以鸡腿蘑闻名遐迩。境内有乌拉嘎国家矿山公园和晚白垩纪恐龙埋葬群两个地质遗迹景观。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的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结合本地实际,以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发展油豆角种植和鄂伦春族民族风情旅游等特色经济,拓宽农民致富增收渠道,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建设一个富裕、文明、和谐的新乌拉嘎镇。
历史沿革:
原属佛山县管辖,东北沦落后,1939年伪满于乌拉嘎设采金株式会社永林公司,采金工人涌入,成为工人居住地。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冬设立乌拉嘎金矿局。
1947年2月,县政府与金矿局合署,驻地“北沟”。
1951年10月,县政府移驻佛山村,设置乌拉嘎区。
1955年11月,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隶属嘉荫县管辖。
1956年改为乌拉嘎乡。
1958年成立金星人民公社,与乌拉嘎金矿局合署办公。
1959年更名为乌拉嘎人民公社。
1962年与金矿局分设。
1984年设立乌拉嘎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