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临近沔阳府,为其南屏障”“乃取府地昌盛之意”而名府昌场,后简化为府场(《洪湖县地名志》)。
2014年7月,府场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09年1月,府场镇上榜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05年10月,府场镇上榜第一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洪湖市辖镇。1949年属沔阳县第十六区,1951年划入洪湖县第六区(即曹市区),1984年组建府场镇。位于市境西北部,距市府43.7公里。面积31平方公里,人口2万。有公路至新堤,有柏油路通达中村。辖文当、堤潭、李有口、郭口、太平桥、船码头、双湖、农科所、曙光、农业10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化工填料、电线电缆、生物制药、彩印、五金、纺织等行业。农业主产水稻、小麦、棉花。
历史沿革: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府场属玉沙县咸宁乡;元至正十五年(1353),属沔阳府;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属沔阳;清光绪元年(1875)年间属沔阳州南乡;民国时期属沔阳县府场乡;1951年属洪湖县六区;1953年属曹家区府场乡;1958年属曹市公社府场大队;1961年属曹市区府场镇;1964年属府场公社府场镇;1975年属曹市公社府场乡;1983年属曹市区府场乡;1984年成立府场镇,为县辖镇;1987年为府场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