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碧峰镇因人民政府驻碧峰村境内得名。
碧峰乡是正安县1992年“建并撤”后的新建乡,原隶属于安场区,位于正安县西北部,距县城约37公里。全乡幅员面积128多平方公里,土地耕地面积2.14万亩,其中田8542.62亩,土12921.06亩,境内五岗四沟四条河,山势高峻险拔,山坡陡峭,河流多为“V”形河谷,多为碳酸岩岗岭状地貌,山地占总面积的95%左右。最低海拔620米,最高海拔1400米。2003年被列为全省100个一类重点扶持乡镇之一。
碧峰乡原有5个管理区,33个行政村,212个村民组;撤区并村后,现有6个村,69个村民组,6140余户,2.75万人。现有贫困人口5810余人,处于625——865元之间的低收入人口有1.03万人。
乡内没有突出特色产业,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于养殖、烤烟、外出打工,常规农产品、养殖产值在700万元左右,烤烟产值260万元左右,劳务输出在80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在700元以上,粮食人均只有320公斤。
历史沿革: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属德溪里。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属南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安场区(二区)。
1950年秋,成立碧峰乡,属二区人民政府。
1954年4月,二区改称安场区,仍属其管辖。
1958年秋,属安场公社。
1992年,安场区的碧峰、洪泉、平安、青定5乡合并为碧峰乡。
2016年1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50号批准撤销碧峰乡建制设置碧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