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龙泉街道因境内风凰山下的清澈名泉龙泉得名。
龙泉镇位于县城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326国道南北贯穿。辖文峰、三坝、六里、柏梓、西山五个村及龙井、龙潭湖、和平路、体育场四个社区,59个村民组,54个居民小区,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965.25亩(其中茶园2100亩),43232人,2004年镇财政收入1375.1732万元。镇党政领导班子共13人,均是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0—40岁之间的党政领导10人,40岁—48岁之间的党政领导有3人。镇党政班子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一系列关系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有关决策。紧紧围绕既定的工作目标,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克服困难,真抓实干,使全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财政税收、畜牧税费征收、农民人均收入的稳定增长,激活了一切因素,开创了全镇工作的崭新局面。二、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一直是龙泉镇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们一直坚持创造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为镇域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镇确定了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积极参与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加大改革和创新的力度,不断完善经济发展环境,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塑造开明、开放、开拓的龙泉新形象。同时,注重挖掘旅游资源。着力实施好西山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创建省级森林公园,积极打造西山休闲娱乐旅游品牌。
历史沿革:
元、明代,为龙泉长官司治所,隶石阡府。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撤龙泉长官司置龙泉县,县治所即今龙泉街道。
民国五年(1916年),凤冈县划分11行政区镇,属中心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凤冈县有8区,镇为第一区治所。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行政区合并为4个,镇仍属第一区。
1949年12月1日,风冈县成立,设立3区、17乡(镇),一区区址龙泉镇。
1950年4月,3区分为6区;同年7月,扩建为8区,龙泉镇仍为一区区址。
1957年4月,龙泉镇升格区级建制镇。
1958年12月,风冈县并入湄潭县,撤销龙泉镇区级建制,龙泉管理区属风冈公社。
1961年8月,恢复凤冈县制,同时设置龙泉公社(乡级)。
1967年,龙泉公社属县城区域析地设立龙泉镇(乡级镇),属龙潭区辖。
1978—1983年,龙泉镇属县政府直辖。
1984年7月,龙泉镇升格为区级镇。
2015年7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5〕160号批准撤销龙泉镇设置龙泉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