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飞龙镇因镇人民政府驻飞龙观而得名。相传此地曾有一道观,供奉一泥龙,后经一云游道人点化,不翼而飞。清雍正年间,渐成街市,以道观为名,取名飞龙观。清乾隆年间,设飞龙场保,“飞龙”一名亦保留至今。
飞龙镇位于县城东南部,距县城52公里。东邻富顺县石道乡、泸县石龙乡;东南与江安县铁清镇相连;现与南溪县长兴镇相接;西与安溪镇接壤;西北与赵化镇相依,是富顺、南溪、江安、泸县四县交界的边沿乡镇,有一步跨富顺、南溪、江安三县之称。镇幅员面积55.8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4个社区,总3.55万人。场镇面积达2.31平方公里。
飞龙镇属亚热带润湿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常年气候均在18oC以上,物产丰富。粮食作物主要以水稻、高粱、玉米、大豆、红苕为主。经济作物有蔬菜、水果、花生、油菜。养殖业主要以生猪、群鸭、鸡、白鹅、肉兔、鱼等为主。蚕桑生产是镇特色产业,年养蚕7000余张,享誉川南,位居自贡市榜首,年人平养蚕收入达100元以上。
飞龙镇乡镇企业及个私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稳中有增,现有乡镇企业、个体户、非公有制经济户382户,近年政府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有力地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飞龙镇山青水秀、人杰地灵,社会稳定,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是一个投资、发财、发展前景美好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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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飞龙观街市形成于清雍正年间,清康熙年间,境域属洪合乡上南路,清康熙二年(1663年),属洪合乡上南路。
清嘉庆年间,属飞龙团。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颁布保甲法,境域内为飞龙观保和兴隆场保。
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属飞龙观保。
清嘉庆后,又改为团,分别为飞龙团和兴隆团。
民国二十三年(1934),将飞龙团、兴隆团、郅安团合并为飞龙镇,次年隶属第3区。
镇乡正式成为一级基层行政机关。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乡公所。
1950年,行政区划作重大调整,境域设有飞龙、兴隆、安隆乡,均属12区管辖。
1955年12月,三乡部分合并为飞龙乡。
1958年政社合一,并调整区划,兴隆、安隆乡分别划给赵化公社和飞龙公社。
1961年,又分设兴隆公社。
1981年,兴隆公社更名新农公社。
1983年底,为新农乡。
1984年,改公社为乡,境域有飞龙乡和新农乡。
2001年4月,撤区并乡建镇,飞龙乡与新农乡合并建飞龙镇,直属富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