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元和郡县图志》载:“西枕黄河,人马行经此沙,随路有声,异于余沙,故号’鸣沙’。”镇因此名。
中宁县辖镇。1955年置鸣沙乡,1958年改鸣沙公社,1986年建镇。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府21公里。面积31.2平方公里,人口1.7万。2801省道与中(宁)鸣(沙)线交会于此。辖黄营、薛营、鸣沙、养马、二道渠、五道渠6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毛纺厂、塑编厂、绒线厂、地毯厂等,仿古地毯大量出口中东国家,是全区对外贸易拳头产品。农业主产小麦、水稻、玉米,兼产西瓜,特产龙骨、发菜。安庆寺永寺塔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北周保定二年(562年)为会州治。
隋、唐、宋、元,历为州县治。
1949年,置鸣沙乡。
1958年,改上游公社(旋改名鸣沙)。
1961年,析部分地域建长滩公社。
1984年,分别置鸣沙乡、长滩乡。
1985年,鸣沙乡改置鸣沙镇。
2003年7月,长滩乡并入鸣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