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雷高镇因镇人民政府驻雷高圩而得名。
雷高镇位于雷州市东南部,南渡河下游,面积143.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7万亩。下辖21个管理区,68个自然村,人口39172人,镇址雷高圩,距县城19公里。雷高镇地处南渡河下游,农业生产以种植水稻、甘蔗为主,也种植香茅、菠萝、花生、香蕉、绿茶等经济作物。香茅油加工尤为有名,加工厂较多,年产香茅油44吨以上,总产值近200万元。这里岩石资源非常丰富,日产石料1500多立方米,保证了雷城和邻近乡镇的用石需要。沿海主要从事海洋捕捞,沿海滩涂已得到了较好的开发利用。从1987年起,全镇已开发了1万亩虾塘,精养对虾,每年产值2000多万元,效益较好。境内有日榨2400吨的雷高糖厂。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雷高镇境域属海康县第十区。
1957年,设雷高乡。
1958年,属先锋公社。
1961年,公出属调风区。
1966年,属东风公社,后改属调风公社。
1979年,又分出成立雷高公社。
1984年3月,改为雷高区。
1987年4月,撤区设雷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