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名常信者在此筑堡屯田,故名常信堡。乡因堡名。
2017年7月,农业部认定常信乡为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淡水鱼)。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常信乡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中国以人名命名的地名之常信乡: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名常信者在此筑堡屯田,故名常信堡。乡因堡名。
常信乡地处县城西北部,109国道、石中高速公路、爱伊河穿乡而过,交通便利,灌排条件优越。全乡总面积177.44平方公里,辖张亮等14个行政村,167个村民小组。
1983年10月23日,由常信人民公社改革公社管理体制,设立常信乡人民政府。2003年7月18日,撤销四十里店乡,将原四十里店乡整建制并入常信乡,乡政府驻地为原常信乡政府驻地,贺兰县常信北街1号。隶属于贺兰县人民政府,现有公务员编制24人,实有2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3人。
历史沿革:
民国十八年(1929年),宁夏设省时为平罗县辖地,后划归宁夏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宁夏县改称贺兰县,为贺兰县辖地,分设常信、常信南、桂文、于祥、洪广、苏峪等乡。
1955年10月,将常信、常信南2乡和桂文乡部分地域合并为常信乡。
1956年6月,又将桂文乡全部和于祥乡并入。
1958年9月,原常信乡与洪广乡、苏峪乡合并成立跃进人民公社。
1959年2月,易名为常信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复置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