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坪镇基本资料

茅坪镇介绍

地名由来:据《中国地名辞源》载:“在湖北秭归县东南,长江南岸茅坪河注入处。因昔坪地多茅草得名。”。

2021年10月,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阿里研究院联合发布2021年淘宝镇名单,茅坪镇榜上有名。

2020年9月,阿里研究院公布2020年淘宝镇,茅坪镇榜上有名。

茅坪镇坐落于长江西陵峡南岸,与举世瞩目的三峡大坝枢纽工程毗邻,是秭归县城所在地,版图面积206平方公里,全镇辖18个村3个社区,110个村民小组,31625户85362人。全镇社会秩序稳定,借力“四个秭归”(宜旅秭归、文化秭归、生态秭归、幸福秭归)、“两园三区”(三峡翻坝物流园、河东生态工业园、主城区、金缸城新区和屈原故里生态文化旅游区)和“三大百亿产业”(光电制造、农产品加工、港口物流三大百亿产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社会事业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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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坪镇于三国时期建镇,距今已有1700年的建置史。三峡工程的兴建使她一跃成为坝上库首第一镇。该镇是集坝区、城区、库区于一体的移民大镇,于1995年、1997年完成移民搬迁6082人,其中外迁1946人。-、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到库区银杏沱移民安置示范区视察。茅坪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著名的屈原祠已搬迁至该镇的凤凰山,位于四溪村的泗溪生态旅游区已成为三峡旅游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茅坪镇抓住三峡工程、县城东迁两大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工业强镇、农业富镇、旅游活镇的发展思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柑桔、茶叶、生猪三大主导产业。多经基地总量达到3.9万亩,其中,柑桔1.7万亩,茶叶1.2万亩。2005年完成柑桔产量4000吨、茶叶产量520吨,出栏生猪4.2万头。以水稻、玉米等为代表的粮食总产量7916吨,油料总产量149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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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

是该镇区域经济的主体,建筑建材、食品加工、服装轻纺、港口服务等四大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提供税收占全镇财政收入九成以上。全镇现有企业总数393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家),从业人员10822人。平湖水泥、惠农食品公司实现了税收过百万的目标,以船舶制造、滚装船车辆运输为主要业务的港口经济发展提速,以泗溪风景区为核心的旅游经济带动效益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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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政策

茅坪镇认真落实移民政策,积极做好三期移民清库及后期扶持工作,配套完善了基础设施及专项设施,广大移民安居乐业,移民工作实现了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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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

茅坪镇通公路的村达到100%,90%的村实现了通达水泥路的目标,通达里程91公里。通过实施“六通五改”,城乡环境不断优化,城乡文明程度得以逐步提高,13家单位获省、市、县文明单位称号。全镇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目前,茅坪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其承东启西的特殊区位、优惠透明的招商政策、优质高效的政务作风、诚实守信的信用制度、规范严明的法制保障、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使茅坪镇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和秭归对外开放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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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祠原址

位于秭归县归州镇境内,始建于唐元和十五年,迄今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1976年,因兴建葛洲坝水利工程,库区水位升高,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屈原祠迁到县城东3里的向家坪,占地14000平方米,倚山面江,坐北朝南。1980年正式对外开放,每年接待游客十几万人次,整体建筑由山门、大殿、左右配房等组成,山门为牌楼式,高14米,四柱三楼,正中门额题“清烈公祠”四字,两侧榜题“孤忠”、“流芳”字样,大殿系钢筋混凝土结构,按明代木构建筑手法设计,崇台高耸,翠瓦飞檐,殿前立屈原铜像,其左右两侧碑廊内镌“九歌图”和“名人诗文”石刻。殿后有屈大夫墓,系后世营建之衣冠冢。

1999年10月,国家文物局、国家三建委同意了湖北省文物局和秭归县政府的意见,屈原祠及秭归地面24处文物集体搬迁计划正式立项。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复建于凤凰山的古建筑群为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包括屈原祠在内的24个仿古建筑群得到了很好保护。

历史沿革:

茅坪镇历史悠久,据《秭归县志》载,茅坪位于长江南岸、归州城东,茅坪河与长江的汇合处,为三国吴置建平郡所在地,距今已有1700多年的建置史。

《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永安三年……分宜都置建平郡。”《通典·秭归》条载:“吴置建平郡于此。”《读史方舆纪要》更详:“建平郡,故秭归地。

吴置建平郡在州东南八十五里,筑城置戌于此,以备蜀。”故茅坪又名吴城。

隋、唐置太清镇。

宋为白沙市,陆游入蜀曾到白沙市慈济院和吴城遗址访问。

明清时期设建东乡,民国时期设茅坪乡、建成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设立茅坪支前委员会,1950年1月撤销茅坪支前委员会、设置茅坪区人民政府;1951年4月撤销茅坪区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更名为第七区公所(茅坪);1956年3月小乡合并时更名为第六区公所(茅坪);1958年11月人民公社化时撤区、设置茅坪人民公社;1961年4月恢复、设置茅坪区公所,辖茅坪、九里、罗家、陈家、龚家、木坪、兰陵人民公社,1966年2月增设四溪人民公社;1975年10月撤区并社、设立茅坪人民公社;1984年2月撤社建乡、设置茅坪区公所;1985年10设置茅坪镇、与茅坪区公所合署办公;1987年撤区并乡设置茅坪镇,自此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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