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新庄镇辖有上山、下山、李家山、申哇、硖门、新庄、台其庄等十二个村,因镇政府驻地在新庄自然村而命名。
新庄乡位于县境中部,距县府驻地14千米。人口1.3万,以回族为主,还有汉、蒙古、土等民族。回族占总人口的54.4%。面积54.4平方千米。辖上山、下山、李家山、申哇、硖门、新庄、台其庄、吉仓、中滩、尕庄、红石崖、兰龙12个村委会。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新庄乡,1951年改第三区第四乡,1952年复设新庄乡,1956年设新庄回族乡,1958年合并为解放公社,后更名新庄公社,1984年复设新庄回族乡,1985年又改为新庄乡。
历史沿革:
1949年,建立新庄乡,属四区。
1956年,合并为新庄乡。
1958年,属解放公社。
1961年,除将石家庄划归塔尔公社外,其余仍为新庄公社。
1984年,为新庄回族乡。
1985年,改为新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