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镇政府原驻于“雷家河”而命名。
2023年2月,雷河镇被命名为2023年度湖北省生态乡镇。
雷河镇地面处宜城市西南郊,全镇辖12个村,1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为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万人。镇域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万亩。
该镇土地肥沃,境内蛮河和百里长渠构建了完备的水利体系。交通四通八达。以宜城火车站为中心,焦柳铁路纵贯南北,207国道、襄荆高速穿境而过,250省道横贯东西,是宜城市确定的县域副中心城镇。巨大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为该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持。
雷河镇党委政府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优环境、强基础、兴产业、促发展”战略,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型工业为手段,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雷河镇现有各类企业185家。工业企业85家,占企业51%,非工企业80家,其中产值过10亿元企业1家,产值过5亿元企业2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10家,产值过5千万元的企业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家。形成了以水晶、磷化工业、建筑建材、农产品加工四大产业为主的工业格局。2013年年产值60亿元,销售55亿元,实现利税总额9.8亿元。全镇企业拥有固定资金35亿元,流动资金23亿元,从业人员8850余人。农业上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花卉苗木、蔬菜种植、优质水稻等产业,形成了以和平、辛常为主年循环养鸡300万只养鸡区域,以方圆畜禽、成飞种猪、辛常为主年循环养猪过8万头的养猪区域,以前锋、胡耳为主年循环养牛与羊过2万只的牛羊养殖区域。以新集村为代表的苗木花卉产业已在我镇形成绿化产业带.现有绿化、美化植物10大类100余个品种,年出圃300亩、18万株。
镇党委、政府始终站在战略的高度,依托雷大工业园这个平台,优化发展环境,创新管理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小康雷河、和谐雷河而不断努力奋斗。
郭家岗遗址
郭家岗遗址位于宜城市雷河镇官堰村郭家岗自然村,坐落在一南北长、东西短的长条形的高台地上,东距楚皇城约14千米,西距蛮河2千米。遗址南北长约1500米,东西宽750米,面积近120万平方米。遗
历史沿革:
雷河镇历史悠久。
据《尚书、禹贡》载:远在夏禹王时,就有人生活在今蛮河流域一带,本地属豫州域。
传说大禹治水后,划天下九州:即虞、兖、靑、徐、杨、荆、豫、梁、雍。
同时,本地为罗国之地,春秋时楚国为鄢邑。
据《元和志》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秦将白起引蛮水灌鄢城(即今楚皇城,现郑集镇),秦得楚地,实行郡县制,改鄢南郡鄢县,本地即为鄢境。
汉惠帝三年(192)始改鄢县为宜城县,地属南郡宜城县。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魏武帝(曹超)尽得荆州,设置襄阳郡,(郡制先设宜城,后设襄阳),宜城划襄阳郡,本地隶属宜城不变。
三国及晋朝时隶属不变。
南北朝宋元明元年(457),“胡人流寓”(按:胡人为古时北方民族,多指北狄)于大提村建华山郡,改宜城县为华山县,与郡俱立。
西魏时又改华山郡为宜城郡,改华山县为汉南县。
隋开皇初地属襄阳郡汉南县。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并汉南县入率道县。
玄宗天宝七年(748),改率道县为宜城县,本地属宜城县。
宋朝时属襄洲宜城县。
元朝时属襄阳路宜城县。
明朝时襄阳府宜城县,至清不变。
清光绪年间(1874-1908),本地为雷家河区,隶属宜城县。
1913年为雷家河区,团防分局,局设在雷家河雷姓祠堂,1922年改雷家河为团防公所,1928年又改称雷家河保安团,本地设置雷家河、新沙河两个联保处。
设置和隶属不变。
1931年废保安团,地迁雷家河南街戏楼子西侧,隶属宜城。
雷河联保处从1937年至1941年共划为14保,泉水、胡耳等划归新沙河联保处,新沙河联保处划为17保。
1941年废联保处实行新县制,本地属雷市乡,直属宜城县。
1943年至1948年冬,雷市乡为9保,135甲。
1945年3月,属自忠县。
1948年7月,属荆钟宜县。
1949年1月23日本地解放,建立雷家河乡人民政府,为雷孔区所辖三乡之一。
1950年4月,撤销雷河乡人民政府建制,原所辖的行政村雷河、长岗、廖河、胡耳、吕岗划入刘猴区;辛常、官堰、新河、石灰划入小河区。
1952年5月实行民主建政,原行政村改乡人民政。
1952年7月恢复雷孔区,除官堰以外,其余均又归并雷孔区。
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小乡并大乡,原官堰重新归属本地;官堰、雷河属城厢区,为蛮河以北的官堰乡人民政府。
1958年4月改官堰、雷河两乡为两个管理区,改农业合作社为生产大队,同属红旗人民公社。
1958年秋,七里大队划入官堰管理区,石灰大队划归朱市管理区,其余不变。
1961年恢复区划,吕岗与新集分开,管理区更名为人民公社。
1963年冬,小河区从官堰分出,官堰区至此辖4个人民公社,28个生产大队,262个生产小队。
1966年破“四旧”时,雷河人民公社更名为东方人民公社,沿用到1971年。
1972年-1974年2月,恢复雷河人民人民公社名称。
1974年3月,撤区并社,将民主、雷河合并为一个人民政府,即雷河公社。
划民主、官堰、新河、辛常、七里、泉水、廖河、前锋、新集、胡耳、和平11个生产大队,103个生产小队。
1980年9月,划11个生产大队,一个农科站(该站从和平大队划出,属大队级建制)。
1984年3月全县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雷河人民公社更名为雷河镇,重新建立镇党委会及镇政府机关,结束了长期以来,党政不分,政企合一的局面。
1989年雷河镇迁址陈家岗(即廖河二组)。
1994年6月宜城撤县设市,属宜城县雷河街道办事处,1995年8月,胡耳村划归上大堰镇。
2001年3月新河、辛常、官堰、民主、七里、廖河、和平7个村和雷河社区并入鄢城街道办事处;泉水、胡耳、前锋、新集4个村并入孔湾镇。
2002年3月,更改为雷河发展区,上述的11个村加上季莲村属雷河发展区。
2003年成立鄂西、东方、和平街3个社区。
2008年8月4日,改为雷河镇至今,现辖蛮河以北的新河、辛常、官堰、民主、七里、季莲6个村委会和蛮河以南的廖河、泉水、胡耳、新集、前锋、和平6个村委会及雷河、鄂西、东方3个居委会,112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