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头社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西北边陲,面积约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0户651人,享受股份公司分红的股民(即股东)有631人,党员数46人,管理人口数达20000多人。
社区历史:清朝期间由许、佘两氏村民成立许屋村,主要从事捕渔及运输事业,后因战争等历史原因,人员组成开始分散,形成了许、蔡、佘、等三姓组成的碧头公社,从事水稻、香蕉等农业种植,随着深圳改革开放(1980年)碧头由公社转变成碧头村委会,外来企业来碧头投资开办厂房,农民开始向居民转型,最后碧头村在2004年转型成立碧头股份合作公司至今,拥有631多名股民。
1987年6月,成立碧头村民委员会。
2004年7月,由原碧头村民委员会改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碧头居民委会员。
2008年3月,设立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工作站。
地名含义:清朝期间碧头最早由佘、林、许、鲁等姓氏人员组成佘屋、许屋、鲁屋、林屋,统称为碧头,因靠近河流,产生名为碧头墟,是当时东宝两地最大的货物交易场所,后因受战乱影响,佘、许、林、鲁屋村逐渐解散,各个村落都相对解散,但碧头墟这个地方依然支撑着人民的货物交易,在民国年间蔡氏由现宝安公明买入佘屋大围村,最后形成统一的局面,组成以蔡、许、佘三大姓氏的村落并引用碧头墟这久经不衰的名字以命名,取碧头为现今碧头村村名至今。
地理实体描述:位于宝安区西部,松岗街道西部,距街道政府约5公里,北至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村,南至沙浦围社区工业区,西至江边社区,东至沙浦围社区,由碧朗路、东宝河划分出范围,占地面积2.5平方公里,豁区内主要以工厂业为主,分为四工主要工业区,占地面积分别为:第一工业区19万平方米、第二工业区26.7万平方米、第三工业区68万平方米、第四工业区6.7万平方米,多为3层厂房为主,户籍居民户数有220户,户籍人口达650多人,常住人口约2.4万人,辖区内建筑物主要以2层高私人住宅为主,有文武小学一所、社区工作站一个、星光老人中心会所一所、碧头社康中心一个、小区花园住宅一个,煤气供应站一个,交通较为方便,东临宝安大道,南临松福路,北临东宝河,整个环境山清水秀。
人口结构:社区原居民中有蔡、许、佘、梁、文、郭、钟、陈等姓氏,其中最大的姓氏为蔡氏,其它比例较大的姓氏分别为许、佘、梁,其中蔡氏有300人,许氏有145人,佘氏有74人,梁氏有22人,文氏有32人,陈氏有36人,郭氏有21人,钟氏有7人,各占原居民总数比例为:蔡氏46%、许氏22%、佘氏11%、梁氏3%、文氏5%、陈氏5.5%、郭氏3%、钟氏1%。
二、社区管理
组织架构:碧头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作为社区的基层组织,在碧头社区事务中居于主导地位。党支部为领导核心,居委会负责管理土地和其它财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在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
碧头社区各部门职能关系交错,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工作站站长,社区党支部在社区各项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社区尤其是户籍居民的管理是通过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区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的职能是管理工厂、商业、道路、市政、路灯照明以及规划等事务,由旧改办、治安办、水电组、物业管理、办公室、计生办、安监办、财务部等多个部门构成。社区居委会由居民选举产生,主要职责为管理村民住宅及小区。
干部队伍:碧头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数为7人,临聘人员数为35人,社区实际工作人员数为120人(包括治安员)。
社区设有碧头社区党支部1个,碧头社区居委会1个,其中党支部委员人数5人,居委会委员人数6人,交叉任职人数4人,工作人员50人,其中安全生产工作人员20人。
三、产业特点
经济状况:社区股份工作公司股东数共631人,近3年分红均为每位股东每年分得15000元,原居民年均收入为35000元(含出租屋收入等),其中,根据社区股份工作公司的章程,总股本中集体股的比例为41.63%,个人股份的继承方式暂未确立。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资产为2.5亿元,包括集体厂房、宿舍面积140000平方米、商铺面积2000平方米,物业近3年的出租率为95%、租金水平最高为15元/平方米,最低为10元/平方米,平均12元/平方米,另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近3年的平均收入为3000万元,分红前的利润为1200万元,股份公司支出总额为3340万元,负债情况为960万元,对外担保1000万元。
工业区分布:建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工业区,共120万平方米。
四、风土人情
社区建设:目前,全村有广场1个,公园4个,图书馆1个,村级文化培训中心1个,村民活动中心1个,篮球场4个。社区投入70万元建设大型休闲公园─庙仔山公园。村内的企业文化体育设施也非常丰富。
群众生活:碧头村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建了包含业余文艺演出队、醒狮武术队、足球队、篮球队等10余支文体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