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相传因该地周围高山环绕,中间一马平川而得名平田,后俗称坪田。
南雄市辖镇。1958年公社化后,先属上游公社,后属乌迳公社,1962年析建坪田公社,1980年改区,1986年置乡,1994年建镇。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59公里。面积90平方公里,人口1.1万。通公路。辖新圩、坪田、坪湖、龙头、迳洞、老宅、中坪、汪汤等8个管理区(村委会)。农业主产水稻、黄烟、花生;经济林果有白果、油茶、板栗、橙桔等,境内数百树龄的银杏古树较多。乡镇企业有花岗岩板材厂、茶厂等。
新龙塔
新龙塔位于南雄市坪田镇龙口村,建于宋代,平面六角形,为楼阁式五层空心砖塔,塔刹已毁。塔残高18米,基围19.2米,底层直径5.6米。用长34厘米,宽15厘米,厚5厘米的青砖筑成,砖缝为不定错
历史沿革:
明、清代属惠杨乡平田都。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设坪田乡,属第五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坪田乡并入公田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复置坪田乡,属第四区。
1957年,并入南亩乡。
1958年,先后属上游(水口)、跃进(乌迳)、新龙人民公社。
1962年,从新龙人民公社分出,成立坪田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区。
1986年,改为乡。
1994年6月,改为镇。
2001年12月,新龙镇并入坪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