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该镇边境最高山峰形状似帽子,故称此山为帽子峰,海拔高度1058米。该镇亦以此为名。
2017年9月,广东省林业厅认定帽子峰镇为2017年广东省森林小镇。
南雄市辖镇。1958年属卫星公社,后属城郊公社,1960年更名帽子峰林业公社,1962年建镇。位于县境西北部距县城24公里。面积101平方公里,人口08万。省道1950线过境。辖富竹、洞头、坪山、上龙、梨村等5个管理区(村委会)。农业主产水稻、黄烟、大豆,经济林果以白果、柑橘为多;活立木蓄积量384万立方米,乡镇企业主要有竹木加工、食品加工、建筑材料等厂和电站。
南雄帽子峰森林公园
帽子峰林场位于南雄县西北部,北和西北部与江西省大余县接壤,东邻本县帽子峰镇新跃林场,公路里程,场部芳坑到南雄城42公里。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季降雪,呈现出南方少有的雪景。林场资源除用材
历史沿革:
明代属九成乡凌源都。
清嘉庆十二年(1907年),属归仁都。
清咸丰四年(1854年),废都建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第八区人和正乡、人和分乡、人和衷乡。
民国二十九(1940年),改属第一区永和乡。
1949年,属第六区永和乡。
1957年,撤区并乡,属横水乡、永和乡。
1958年后,属全安(卫星)人民公社、城郊人民公社。
1960年,从城郊人民公社分出,设帽子峰林业人民公社,后改称帽子峰人民公社。
1984年,改称区。
1986年,冬撤区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