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街道办事处是政府设在当地最基层的组织,代表党和国家行使职权,全面管理本行政域内的各项事务和建设。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武装、民政、司法、计生、公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工作。
3、指导、支持社区工作,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4、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5、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6、抓好辖区内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美化、绿化、净化城市环境。
7、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8、参与检查、督促辖区单位安全配套设施的落实,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火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
9、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处理群众来访事项。
10、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561-3022795
历史沿革:
1963年3月成立相山办事处。
1971年5月设立东街道,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