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步头镇镇政府原驻地位于步头圩,地处贺江畔,清代建为贺江航道埠头,俗称步头。1970年建合面狮电站,步头圩被淹,镇政府驻地迁至梅花村,仍用原名。
2019年12月,步头镇被命名为第三批广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
步头镇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东南部,距市区八步36公里,驻地步头圩,建于清代,为贺江航道埠头,俗称步头。全镇总面积534平方公里,辖16个村委,227个村民小组。2004年末总人口3.01万人,其中瑶族4000多人,壮族700多人。有耕地面积2.2万亩,主种双季稻、玉米。特产松脂、毛楠竹、厘竹、生姜、八角、冬菇等。
该镇水、陆交通便利,贺江贯穿全境,207国道从境内通过,正在建设的洛湛铁路及广贺高速公路通过该镇。镇内有大桂山国家森林公园、国营大桂山林场、双程飞播林场、黄石林场等。全镇森林覆盖率达83.3%,经济林地5万多亩,有林面积36万亩,活木蓄积量163万立方米,是广西的林业重点乡镇。步头镇为典型的山区乡镇,水利资源丰富。镇内有龙龟水库、三王爷水库等10处水利工程,可灌溉农田3000多亩。在建的电站有:凤凰水电站、大桂山水电站、上程电站等。矿产资源有水晶、铁、铅锌等,由贺州市宏达矿业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的榕木铅锌矿正在建设中。
历史沿革:
清朝,属贺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有南岳区及步头乡,属贺县。
1950年7月,为贺县第二区。
1955年9月,为步头区。
1958年9月27日,设步头公社。
1962年10月,改为步头区。
1966年9月,复改为步头公社。
1984年8月,步头公社撤改为步头乡。
1989年4月,步头乡撤改为步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