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镇西有一孤峰雄峙江岸,称“名山”。
2017年8月,名山镇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2015年7月,名山镇入选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
2015年1月,名山镇入选第二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2014年7月,名山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1年12月,名山镇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10年3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名山镇2010年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位于县城之东、哈萝公路之北、黑龙江之南,与苏联阿穆尔捷特隔江相望,其余3面,布满名山农场的生产队。镇辖之山江村、山河村、山海村如一块飞地,在镇西南10公里处之莲花泡畔,居于共青农场与名山农场的生产队之中。镇辖区内除中苏界河黑龙江流经该镇6公里外,别无河流。镇西有一孤峰雄峙江岸,相对高度63、8米,称之名山,日本侵略者曾误认为托萝山。除此一山,余均为平原,地貌属平原阶地。土壤为黑土、草甸土等,有部分沙丘地,土质肥沃,宜于种植业。小区气候受黑龙江影响,冬季冷于凤翔。名山建屯,约始于民国10年(1921年),当时称小山。民国11年6月绘制的《黑龙江萝北县区域图》,在小山屯有“会哨地点”之标志。1929年始称名山,伪满为8保之一,后隶于萝北村。新中国建立之后,初属萝北区,后划为乡、(公社),曾一度划归农场代管。由于名山特殊的地理位置,1982年中苏会晤厅由肇兴移于该镇,1984年12月升格为镇。农业生产发展很快,机械化程度较高,人均收入644元。山江村为县内第一个被授予省级文明村称号的单位。工副业亦有较大的发展。江中鱼产丰富,渔民捕获的重逾1000公斤的大鳇鱼,就捕自名山江段.交通便利,水路可上溯黑河,下达同江以远公路客运,每日有10多次客车往返其间.镇区建设,有1982年完工的中苏会晤厅,有新建450平方米的船站及镇政府办公楼等。此外。沿江永久性提防业已竣工,提上有宽阔的水泥块路面,两旁植有花木,宛如沿江公园。镇东北名山岛为县内外各界人士慕名前往之游览胜地。每逢盛夏,游人不绝。登上名山之颠,远眺苏联,近瞰镇区,更为游人所神往。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初期建屯,始称“小山”。
1929年设名山镇,隶属萝北县管辖。
东北沦陷后,始称名山保。
1939年改隶萝北村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萝北区。
1950年9月改隶第一区管辖。
1953年划归建设村管辖。
1956年设置名山乡。
1958年10月,“政企合一”,为第七作业区。
1970年7月,成立名山公社。
1984年改为名山乡。
同年12月改设名山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