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清光绪十年(1885年)此地几家店房连遭火灾,故名火烧店。
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火烧店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2021年9月,火烧店镇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火烧店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火烧店镇位于县城西南部。全乡总面积18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34个村民小组,941户,总人口3541人。有耕地3682亩,其中水田1592亩、旱地2090亩。
境内交通方便,距316国道仅8公里,有硬化道路连接。乡内村村通公路,架设了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开通了程控电话、移动通讯电话和有线电视小片网。小城镇建设日新月异,中西沟省级扶贫示范村建设步伐加快,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对乡域经济的带动辐射作用大大增强。
矿产资源丰富,可供开采的有铁、云母、磷、石榴子石,特别是蛇纹石、黑白色花岗石,以其色泽好、石质细密,倍受客商青睐。
全乡以黄姜为主的中药材和以核桃、板栗为主的经果林发展势头强劲,占农业总产值的80%,成为农民经济收入的骨干项目。2002年农业总产值50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10元。
火烧店乡将在积极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的同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热忱欢迎各界有识之士来火烧店投资办厂,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
历史沿革:
夏属梁州。
周属雍州。
秦属故道县。
汉至晋在故道县、仇池县、汉宁郡之间变化。
南北朝至元属梁泉县。
明至清归汉中府辖。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属留坝厅辖。
民国二年(1913年),属留坝县。
1951年,火烧店乡划归武关河区管辖。
1956年,撤区并乡,为火烧店乡。
1958年12月,改为凤县留坝公社火烧店管理区。
1961年9月,留坝县制恢复后,改为火烧店公社。
1966年,更名为红卫公社。
1973年,恢复为火烧店公社。
1984年,改设为火烧店乡,辖8个行政村。
2011年7月,撤乡并镇,设立火烧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