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始建于唐大顺二年(891年),因集镇地处丘陵坡头,形似“龙头”,并建有龙头寺而得名。
龙头镇位于城固县中部,距县城6公里,城石路横贯东西,龙沙路南连108国道,乡村道路形成网络,交通便捷。全镇辖17个行政村,114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534户,总人口3.2万人。全镇总面积42平方公里,有耕地32531亩,其中水田28254亩,旱地5277亩。
该镇大力发展“优质米、柑桔、大棚蔬菜和养殖业”四大主导产业。全镇种植优质米面积达到1.8万亩(高档优质米3700亩);栽植柑桔面积达到1.7万亩(挂果面积9000亩以上);年产蔬菜1.5万吨;建成大型生猪养殖场4个,年出栏2.5万头以上。各类产品质优价廉,远销四川、甘肃、浙江、西安等国内外各大省市。
该镇为全面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投资280万元用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新建街道5条,使集镇形成了三横三纵格局,集镇容量、功能得到极大提高。集镇面貌焕然一新,有力促进了镇域经济发展。目前全镇拥有乡镇企业843个,其中:工业企业139个,形成了以建材、粮油精加工为主的工业格局。
该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改革打基础,调结构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加快发展,全面实施“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商贸活镇、科技兴镇”四大战略,实现了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历史沿革:
清代沿明制,全县有48地,龙头属西路16地中的龙头寺地。
民国十九年(1930年),全县分12区辖7铺74坝,该地属西部16坝得龙头寺坝。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龙头镇辖9保。
1950年,境内设沙杜区。
1953年,境内增设龙头区,驻地龙头寺。
1956年,废沙杜区并为龙头区。
1958年,成立龙头公社。
1961年,改为龙头区。
1972年,复设为龙头区。
1983年,龙头区辖11个公社。
1983年4月,改设为乡级镇,属龙头区所辖。
1996年,撤销龙头区,为县辖龙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