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红星,原名雁门和坑门,因该村坑尾五角湾山形似雁而得名。明万历年间,曾在此地建有官府粮仓,故又名官村。文革间嫌“官”字有封建,选择有意义的革命词汇改名红星。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红星乡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位于永泰县西北部,距县城23公里,东与白云乡接壤,西邻盘谷乡,南与清凉镇毗邻,北与闽清县塔庄镇相连,202省道贯穿全境。总面积51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60840亩,耕地面积9357亩,森林覆盖率达69.3%。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9700。
2004年,全乡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852万元,财政收入34.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70元。2004年,创建安产值达1亿元,带动了全乡近三分之一的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发展病历黑李、日本白凤水蜜桃、早钟枇杷等名特优水果,发展种植铁观音;全乡种植反季节蔬菜面积达3500亩,反季节蔬菜在闽清,福州等市场享有盛誉,种植反季节蔬菜成为该乡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收入。2004年,整修了202省道,逐步完善了村镇规划、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
历史沿革:
宋代为中和乡新丰里;元时为16、17都;明清时期仍属中和乡新丰里,民国初属北区,1936年属五区,1938年为雁凤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六区、白云区。
1958年属白云人民公社官村管理区,1961年从白云人民公社析建官村人民公社。
文革间嫌“官”字有封建,选择有意义的革命词汇改名红星,沿用至今。
1984年改为红星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