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七甲为地片名,今属七甲村。七甲名,系旧都甲制,清代属十九都七甲,故名。乡政府因驻地在七甲村境内而得名“七甲”。
永兴县辖乡。1950年属石龙乡,1958年属龙形市公社,1960年析置七甲公社,1969年更名高峰公社,1980年复名七甲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40公里,面积125.4平方公里,人口1.3万。乡政府驻曹家西。辖七甲、江口、西廊、石枧、龙头、兴洞、王家、南湾、清塘、四甲10个村委会和七甲居委会。乡镇企业有发电厂、瓷器厂、石灰厂。盛产木材、山苍子油。名胜景观有三县亭。
七甲南湾牧场
七甲乡南湾生态农林畜牧业项目是2011年9月落户,该项目是集生态种植、养殖和度假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项目。该项目因永兴县太湖仙生态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建设地以七甲乡南湾牧场为主,另包括牧场周
历史沿革:
明清属延道乡十九都。
民国元年(1912年)属第三镇。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五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属石龙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属石龙乡。
1959年属龙形市公社。
1960年为七甲公社。
1969年更名高峰公社。
1980年恢复七甲公社。
1984年改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