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镇政府驻地位于明集村,故名明集镇。明朝洪武年间,由原住居民姓陈的三兄弟和从山西省、河北省及本省淄川县、长山县等地迁来的居民,分别建立了吉祥庄、白衣庵、白花庄三个村庄,后又统称白衣庵。清朝时期,在一姓明的大户倡议下白衣庵立了集,日久年远明家的集便成为明家集。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明集镇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0年3月,明集镇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
2018年12月,山东省文明委推选明集镇为2018年度山东省省级文明村镇。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明集镇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邹平县明集镇位于县城西部,辖36个行政村,3.5万人,耕地6.9万亩,版图面积71.2平方公里。南临济青高速公路,西邻济南市,距济南国际机场50公里,东距青岛港两小时路程。改革开放20多年来,镇党委、政府团结全镇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使明集迅速崛起,逐步发展成为山东省的一个精品城镇,象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齐鲁大地上。镇委镇府适时提出“工业兴镇”战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形成了棉花加工、帆布和汽车烤漆设备三大支柱产业,被誉为“中国帆布第一镇”,“中国汽车烤漆设备生产基地”和“山东最大棉花市场”....
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工业企业星罗棋布,全镇民营企业2508家,从业人员20000余人。棉花加工蓬勃发展,年加工皮棉200万担;帆布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市场占全国1/4份额;汽车烤漆设备远销全国各地及坦桑尼亚、加拿大、东南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以占地2000亩的工业园区为龙头,发展了段桥、张辛、红星、颜集四个园区。被授予省、市级示范工业园。镇委、镇府成立了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进了工业大发展。
明集镇农业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水源充沛。在稳定粮棉生产的基础上,着力建设了菜椒、韭菜、芸豆、食用菌生产基地和肉鸡、蛋鸡、生猪生产基地。
历史沿革:
明集镇夏属邹侯国,商属营州,周属青州,战国属田齐,秦属齐郡,西汉、东汉、三国、晋属梁邹县,南北朝时属宋平原县,北魏属东平原郡,北齐属平原县,隋、唐、五代、宋、金、元、明均属邹平县,清属邹平县设醴泉乡,中华民国初年仍袭旧制。
1918年醴泉乡改为邹平县第五区,区公所设于明家集。
1931年邹平县定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原第五区改为邹平实验县第八乡、第九乡、第十三乡,明家集乡为第八乡,乡学(政府机关)设在明家集。
1937年,政局混乱,八乡乡学解体。
1945年,抗战胜利,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政府将邹平县第五区分为刘井区和明集区,1948年刘井区并入明集区,区公所设于明家集。
境域原为明集乡。
1950年9月,明集区改为邹平县第三区,1955年8月第三区复名为明集区,1958年明集区分为明集乡、郑马乡,区废。
今之明集镇为明集乡。
1958年10月,明集乡改为明集人民公社,1959年,郑马人民公社并入明集人民公社,1961年明集人民公社改名为明集区,1966年秋青阳区并入明集区。
1968年明集区分为明集、郑马、青阳三个人民公社,区废。
1982年改为明家集人民公社。
1984年明家集人民公社改为明家集乡。
1994年明家集乡撤乡改镇,设立明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