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清泉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清泉镇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09年1月,清泉镇上榜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清泉镇是一个乡镇企业、高效农业比较发达的经济强镇,地处山丹县城郊,辖20个行政村,58760人,面积102.58平方公里,耕地71915亩,2005年人均纯收入4550元。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有煤炭、花岗石、石灰石、硅石、白云石、滑石、石荧砂、玛瑙、高岭土等。其中煤炭、花岗石、石灰石、硅石已形成开采规模,以建筑建材为主的乡镇企业达到280户;农业以井灌为主,80%的农田配套了U型渠和低压暗管,现有拾号沙产业示范区、西街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区2个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园区,高标准日光温室500座,温室蔬菜已形成规模,制种田面积5000000亩;以羊为主的畜禽育肥运销业发展迅速,年育肥贩运万只以上肉羊的大户2户,千只以上的1000户;村镇道路四通八达,有线、无线电话覆盖全镇;境内有保存完整的汉明长城遗址,亚洲最大的室内泥胎坐佛。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发展乡镇企业十强乡,1998年被甘肃省委授予“全省先进乡镇党委”称号,2002年6月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学教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欢迎在建筑建材业、设施农业、煤炭业、羊产业等方面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