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芦湾村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9年12月,芦湾村入选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
2010年,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芦湾村2010年度“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
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芦湾村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芦湾村入选甘肃省第一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平川镇芦湾村现有8个合作社,394户,1492人,耕地面积3051亩,人均耕地2亩。全村日光温室180亩、蔬菜大拱棚60亩,以红枣为主的经济林300亩。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601.8万元,人均收入8579.30元。
近年来,芦湾村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核心,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全力实施农民增收重点工程,做精玉米制种产业,扩大设施农业规模,大力发展奶牛养殖。目前玉米制种、设施农业、奶牛养殖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芦湾村人多地少,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和现代农业的兴起,仅靠传统种植业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十分有限。2012年初,村党总支、村委会顺时应势,立足芦湾村实际,转变发展观念,将创新土地经营方式,实行土地流转经营作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新途径,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解放农村生产力,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算账对比,效益分析,345户农户同意与奥瑞金公司合作流转土地发展玉米制种产业。至目前,全村7个社,345户农户,流转土地2165.77亩,流转期限10年,占全村可制种面积的85.6%,通过企业和农户共同协商,土地流转金基准价确定为每亩800元(按2010年玉米制种亩效益1860元计算),制定形成了土地流转金按每年玉米制种价格增幅的40%进行增加的机制,保证了农户土地流转后收入逐年增加,调动了农户向企业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通过土地向企业流转,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以自主经营的农业生产当中解放出来,部分有一定技能的人员,自发组织输出到市省外城市进行务工;部分劳动力离土不离乡,通过反租倒包的形式,继续承包公司土地务工,使劳动力由自主经营的农业生产者向产业工人转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为建立现代化玉米制种示范基地,提供了有利条件,解决了制约种子生产的瓶颈问题,使企业和农户建立持续、稳定合作关系,改变了普通农户进入市场的弱势地位,降低了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的风险,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对于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