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码市镇由于地处“冯河”之源,设有木排船泊停靠码头,商贾云集之处,建有馆铺,故名“码头铺”,后演变为码市。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码市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码市镇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14年7月,码市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码市镇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东南部,地处湘、粤、桂(三)省区交界之处,毗邻广东省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与广西桂岭接壤,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全镇辖45个村(居)委会,总人口3万人,土地面积4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0439亩,森林面积272107亩,是个半林半农的大镇。
1997年以来,码市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开发水电兴江华”的发展战略,借鉴广东阳山、乳源等外地经验,立足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开发水电作为富民强镇的“重头戏”来抓。近6年来,码市镇水电开发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03年底,全镇共计审批电源开发点43个,总装机容量4.16万千瓦,预计总投资1.44亿元,其中:已建成电站20个,装机容量1.51万千瓦,在建电站和待建电站23个,装机容量2.65万千瓦。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小水电之乡”荣誉称号。199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借广东阳山、乳源等外地经验,立足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水电开发的决议》和《关于积极发展地方水电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投资办电。码市镇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了县委、县政府“封山育林,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工理财,以财哺林”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开发水电兴码市”的发展战略和优惠政策,促进了码市水电开发的快速发展。在水电开发过程中,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专抓此项工作,确保了水电开发的顺利进行。一是组建专门班子。我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水电开发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镇小水电开发的协调工作。二是搞好规划。镇党委、镇政府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水资源的科学规划和电源点开发的科学布局,使开发工作有序进行。三是领导办点示范。镇党政领导分别联系一个小水电开发点的工作,切实帮助开发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历史沿革:
宋置锦田寨,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
明朝,设锦田千户所、锦田巡检司。
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设江蓝理瑶督捕同知于此,故有江蓝厅城之称。
清同治九年(1870年),设锦田乡里。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撤区置安庆乡,驻码头铺.(今码市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安庆乡、绥靖乡并为锦田乡。
1950年9月,建乡。
1955年11月,设码市区公所,辖20乡。
1958年10月,成立码市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恢复乡建制。
1989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码市镇。
1995年,撤区并乡建镇,将新铺乡、中河乡、黄石乡、竹市乡并入码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