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基本资料

梅林镇介绍

地名由来:因当地的梅树林而命名。

2017年7月,梅林镇荣获第八届“江西魅力乡镇十强”殊荣。

2013年,梅林镇上榜江西省首批百强中心镇。

2011年12月,梅林镇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梅林镇位于丰城市西北部,东接同田乡、上塘镇,西邻湖塘乡、董家镇,南接泉港镇、尚庄街办,北临新建县境。距省城南昌48公里、丰城新城区18公里。全镇辖15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113个村小组,3.1万人;总面积8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7852亩(水田25013亩,旱地12839亩),山林40600亩,水面21458亩,属半丘堎半滨湖地区。

境内资源丰富,交通便捷,设施完备。镇域内土壤肥沃、雨量充沛,煤矿、石灰石等矿产储量较大;地上林木繁茂,森木覆盖率达32%,仅湿地松面积达1万亩;碧水长流,有中型水库1座(官桥水库),水系完善,药湖水面积达1万余亩。浙赣铁路张塘支线在集镇设有县级编组火车站,丰高公路、新梅高等级公路与赣粤高速公路在集镇交汇互通,镇村基本实现通水泥公路。全镇教育网点完备,教学全部实现楼房化,义务教育质量名列全市前列;供电、供水、通讯、邮政、金融等基础设施健全。优越的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使该镇正在成为丰城市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和中心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梅林镇正以崭新的姿态向工业特色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城镇窗口化、经济市场化迈进。加快了百亩大棚蔬菜、千亩油茶、以养殖对虾为主的万亩药湖“三水”产业等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势头迅猛,形成了以建材、煤炭、机械加工、机电、汽车服务、商贸等多业并举、多轮驱动的工业经济发展格局;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集镇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市场繁荣昌盛,第三产业蓬勃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壮大。在梅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梅林镇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梅林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2004年荣获省、宜春市“三民”好班子称号。2005年度全市乡镇综合考评中进入前三名。2006年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把梅林建设成为丰城市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示范窗口,建成工业发展的特色区域和新的亮点”的要求,围绕“建明星乡镇,创更佳业绩”的总体工作目标,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为梅林的发展步入“快车道”作出新的努力。

梅林是块充满生机和希望的土地,这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勤劳热情的梅林人民真诚欢迎各界朋友来共创未来,共享丰盛。

历史沿革:

1946年至1949年分属石溪、慧灯乡。

1949年分属石溪、慧灯、新屋、皮家、金鸡、邹庄等6乡。

1958年公社化时属尚庄人民公社;1961年至1963年,由尚庄公社分出,分别成立石溪、慧灯公社;1964年合并为石溪公社;1965年又分开为石溪、慧灯公社;1968年两公社再合并为石溪公社。

1983年,石溪人民公社改名为梅林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梅林乡。

1999年10月,梅林撤乡设镇,改为梅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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