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据《朔方道志》载:金积城堡西畔黄河,明沙孕金,经人筛淘,加以熔炼,积而成金,故名金积。
2021年4月,金积镇入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年农业强镇创建名单。
2014年7月,金积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金积镇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2005年10月,金积镇上榜第一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金积镇是一个工业主导型小城镇,全镇辖17个行政村,151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70.4平方公里,集镇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平方公里,总人口5.5万人,回族人口占总人口46.2%。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把加快发展作为执政兴镇的第一要务,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使全镇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金积镇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全国民政工作全优乡镇”、“全国小城镇建设先进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中国乡镇投资环境百强、百佳之一”、“全国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示范区”,2001年被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列为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2003年被评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科技示范镇,2004年7月又被中国国情调查中心评为“全国百家小城镇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200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乡镇”等荣誉称号,金积工业园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区级工业园区。全镇现有各类企业180多家,投资过亿元的有4家,过5000万元的有7家,过千万元的有13家,个体工商户4300多户。预计2005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其中:乡镇企业实现产值19亿元,上交国家税金5200万元,本级财政收入1300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在发展中,镇党委、政府立足“工业、小城镇建设、第三产业、奶产业、特色农业和旅游业”这六大支柱产业,负重拼搏,扎实苦干。预计到2010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5亿元,镇财政收入9000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近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到2015年,在宁夏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历史沿革:
民国二年(1913年),改宁夏府为朔方道(后又改宁夏道)隶甘肃省。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金积县成立,直属宁夏省。
1954年8月,宁夏省撤销,金积县划入甘肃省,归属吴忠回族自治州。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金积县仍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管辖。
1960年10月,金积县撤销,辖地大部分划入吴忠市管辖。
金积成立金积堡人民公社,归属吴忠市。
1964年3月,金积堡公社分为金积公社、金积镇。
1984年,金积公社改为金积乡。
1986年,撤乡辖村划归镇,乡镇合并,为金积镇。
2003年2月,撤乡并镇,将原秦渠乡和马家湖乡人民政府撤销,并将其管辖的露田洼子村、郝渠村、大院子村、秦坝关村、大庙桥村、塔湾村、丁家湾子村、河渠拜村、油粮桥村、田桥村并入金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