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重兴镇因明代境内筑有“重兴堡”而得名。
民勤县辖乡。1961年设重兴公社,1983年置乡。位于县境西南部,距县城40公里。面积83平方公里,人口0.8万。民(勤)武(威)公路穿境。辖黑山、双桥、下案、红旗、东风、野马泉、扎子沟、新地、上案9个村委会。农业主产小麦、玉米、甜菜、黑瓜子。特产沙枣。
历史沿革:
两汉、北朝北魏、西魏时期,重兴镇境域属宣威县。
北朝北周至隋时,属姑臧县。
唐时,属明威府。
元时,属永昌路。
明时,属镇番卫。
清时,属镇番县。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为第三区重兴堡联保、黑山堡联保。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划属环河乡。
1949年10月,属环河区。
1956年1月,分设重兴乡。
1958年10月,与蔡旗乡合并成立蔡旗公社。
1961年12月,从蔡旗公社分出,成立重兴公社。
1983年4月,改设重兴乡。
2015年,撤乡,设重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