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夹河镇因地处外河、黑河、红沙河之间而得名。
2021年12月,甘肃省爱卫会命名夹河镇为2021年度甘肃省卫生乡镇(街道)。
民勤县辖乡。1956年设夹河乡,1961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21公里。面积162.4平方公里,人口0.9万。有公路通县城。辖新粮地、曙光、南坪、刘案、朱案、七案、黄案、星火、中坪、肖案、国栋、大坑沿12个村委会。农业主产小麦、玉米、黑瓜子。
历史沿革:
两汉、北朝北魏、西魏时期,境域属宣威县。
北朝北周至隋时,属姑臧县。
唐时,属明威府。
元时,属永昌路。
明时,属镇番卫。
清时,属镇番县。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第二区夹河乡。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二区夹河村联保。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东坝乡。
1949年10月,属东坝区夹河乡。
1952年12月,分为夹河、南坪、八案3小乡。
1956年1月,合并为夹河乡。
1958年10月,属羊路公社,为夹河大队。
1961年12月,分设为夹河公社。
1983年4月,改为夹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