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该镇所在地是新开河岸边的平川地带(当地人称为甸子),重新开发时地里生长着各种野生花草,故得名花甸子,简称花甸。
清道光初年,因此地花草成片,故称花甸子。地处集安市城区西北39公里。位于东经125°38’至125°52’、北纬41°16’至41°23’之间。东与台上镇毗邻,西与财源镇接壤,南与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交界,北与头道镇、清河镇相连。东西宽6.5公里、南北长24公里,面积156.38平方公里。
花甸镇烈士塔
花甸镇烈士塔,位于集安市花甸镇东大桥边的山坡上,距镇内1.5公里,占地面积667平方米。1989年7月集资修建的,2000年9月重新修建。烈士纪念塔高6.5米。原花甸镇烈士纪念塔座落在集安市
历史沿革:
清朝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通化县划归辑安县,仍为西咸聚保,辖花甸子、荒岔沟、横路三牌,1912年为北一镇西咸聚保,仍辖花甸子、荒岔沟、横路三牌,1932年为六区花甸子村(副村)、荒岔沟村(副村),伪满初期属六区久财源村管辖,后期为六区久财源保花甸甲、荒岔甲,1945年解放后,为五区政府所在地,辖花甸、土城、荒岔沟、阳岔(柞树)、钓鱼村,1956年建花甸乡,1958年花甸乡与台上乡、双岔河乡合并,成立春光人民公社,1958年12月更名为台上人民公社,1962年将原花甸乡所属区域从台上人民公社分出,成立花甸人民公社,1965年3月属集安县,1983年3月更名为花甸乡;1984年11月花甸乡更名为花甸镇,1988年4月属集安市,名称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