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旧时境内有阎氏客店而得名阎家店。故名。
"一、基本情况
闫家乡位于张家川县东部山区,距县城30多公里,全乡共辖14个行政村,61个村民小组,2086户,9771人。其中回族7661人,占全乡总人口的78.5%,是回汉杂居的典型的贫困乡镇,全乡现有耕地34888亩,人均占有耕地3.6亩,2005年度人均纯收入928元,人均占有粮345公斤,境内山大沟深,气候差异大,全年平均气温5-7℃,无霜期约220天,平均海拔1880米,无雨期163天,大于10℃的有效积温2030小时,属典型的高寒阴湿山区。
历史沿革:
1949年后,设阎家乡。
1953年7月前,属清水县管辖。
1953年7月,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区后,设阎家乡。
1958年,并入马鹿公社。
1961年,分设阎家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