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以辖区内盖竹、垟寨两村各取一个字组合取名。
2022年3月,竹垟畲族乡入选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文旅特色型)。
2021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认定竹垟畲族乡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
2020年11月,竹垟畲族乡被确定为2020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街道)。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竹垟畲族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9年1月,竹垟畲族乡被认定为2018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竹垟畲族乡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07年12月,竹垟畲族乡被浙江省教育厅授予第十一批浙江省教育强镇荣誉称号。
竹垟畲族乡是全省18个民族乡镇之一,龙泉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镇,1984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龙泉市西南部,披云山(天师山)东麓,东与八都镇相倚,南与八都、上垟两镇接壤,西与宝溪乡相连,北与锦溪镇、住龙镇毗邻。境域面积101.5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80个自然村,耕地1.08万亩,山林11.4万亩,全乡总人口7537人,其中畲族2336人,占31%,主要分布在罗墩、际上、金田、红坞、良溪等5个民族村。
历史沿革:
清属西宁乡九都,1938年竹垟设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均称竹垟乡,属八都区,1951年分为竹垟、山里两乡;1954年合并复称竹垟乡;1958年为八都(大)公社竹垟管理区;1961年改称竹垟公社;1984年5月复称竹垟乡。
198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竹垟畲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