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宋元时期,浙江吴兴县沈姓家族中的一支辗转迁入定居,沈姓将田垄称之为“伦”,聚居地叫沈家伦,因名。
2018年12月,第二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名单出炉,沈伦镇上榜。
2016年12月,江苏省爱卫会命名沈伦镇为2016年度江苏省卫生镇(村)。
兴化市辖乡。1956年建沈埨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市境南部,距市府20公里。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3万。兴(化)泰(州)公路过境。蚌蜒河、塘港河、四新河纵横境内。辖沈埨一、沈埨二、沈埨三、沈埨四、关口、华谈、复龙、南王庄、袁陆、薛鹏一、薛鹏二、薛鹏三、薛鹏四、农科站、冒家、纪舍、金沈、唐张、樊南、樊荣、沈徐、九尖、柏朱、朱家舍、姜童、张王、谈洪、安塘、水产29个村委会和沈埨1个居委会。以农业和种养业为主。
历史沿革: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属东台县。
1949年,划归兴化县。
1950年,为大垛区沈伦镇。
1958年2月,与崇禄乡合并置沈伦乡;同年,与刘陆乡合并建沈伦人民公社。
1959年,刘陆人民公社析出。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复置沈伦乡。
2000年,撤乡,建沈伦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