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古名零璧,后改灵璧,自北宋以来历为县治,故得名。
2017年6月,灵城镇被认定为第四批安徽省千年古镇。
灵城镇为灵璧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区面积12.25平方公里。现有人口58428人,其中农业人口10036人,辖9个行政村和4个居民委员会。城区内设施齐全,集中了大量的办公用房、宿舍及商业服务网点,交通运输业较为发达,有灵双、灵房、灵固、宿泗公路在此交汇。
农业。灵城镇现有耕地面积5130亩,人均耕地0.51亩。两年来,镇委、镇政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科技发展为动力,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加大资金,科技投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2000年,全镇粮经比达到5∶5。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养殖业,逐步形成了“公司+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目前,全镇已有养殖大户50多户,养殖专业村1个。农田水利、林网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农业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0年,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2000万元,其中养殖业收入占5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00元。乡镇企业。灵城镇现有集体企业20个,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两年来,镇委、镇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对这些企业进行整顿和改制,通过租赁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固定资产400万元,使企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非公有制经济两年来得到快速发展。为大力发展个私经济,镇党政班子成员实行联系个私企业制度,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搞好服务。同时制定了十一项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规划建设、工商-、用电用水等方面开绿灯,并对重点企业进行了挂牌保护,严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发生。通过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及镇委、镇政府大力支持,两年来,个私经济得到健康发展,至2000年底,全镇已有个体工商户1646家,私营企业83家,且规模和档次有了新的提高,2000年,全镇实现乡镇企业营销收入2亿元,入库税金达500多万元。历史沿革:
始建于唐代,明代弘治八年(1495),修建灵城并修筑四门。
1948年11月,灵城解放。
1949年称灵城市。
1949年6月,灵城市改为灵城镇。
1956年8月,撤销东关镇和西关镇,成立城关镇,隶属城关区。
1957年2月,城关区将灵城非农业人口划出,建立城关镇。
1961年12月,设区划社,城关镇改为灵城镇,划入城关区。
1979年12月,区级建制恢复,灵城镇建制未变。
1984年9月,灵城镇与城关区合并称灵城镇。
1985年7月,灵城镇与城关区分设,灵城镇辖东区、中区、西区3个办事处。
1985年8月,撤销东、中、西区3个办事处。
1992年2月,机构改革,灵城镇建制未变。
2004年12月,灵西乡并入灵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