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溪尾,因半岭、长华两条溪流在该地汇合后,远望不知溪流水尾在何处,以为此地为溪流尽头,故称溪尾。
2021年2月,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社区名单出炉,溪尾乡上榜。
2020年12月,福建省爱卫办命名溪尾乡为福建省卫生乡镇。
尤溪县辖乡。1959年建溪尾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33公里。面积163平方公里,人口1.5万。102省道过境。辖溪尾、湖山、本洋、莘田、秀峤、长华、九峰、高山、埔宁、大宁、纲纪、枣坑12个村委会。农业主产水稻、食用菌、烤烟,盛产毛竹、松脂、木材。乡镇工业有纺织、建材、钾长石开采。
历史沿革:
宋时属兴文乡长安里,明清时为十八都。
民国初期沿用都制,仍为十八都。
1934年尤溪县划区,溪尾属第三区。
1936年属第二区辛田乡,设联保办事处于溪尾大寨。
1940年辛田乡更名为华辛乡。
1950年起,废保、甲,区下设乡(镇),溪尾与汤川乡合并成立第四区。
1957年撤区并乡后析置溪尾乡。
1958年为火箭人民公社。
1959年6月称溪尾人民公社。
1959年12月撤销溪尾人民公社,并入汤川人民公社。
1961年成立“汤川区工作委员会”。
1962年汤川区工作委员会撤销,埔宁、溪尾公社合并为溪尾人民公社。
1984年,改制为溪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