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源于驻地吉兴村得名。朝鲜族、满族聚居区。祝福民族团结、吉祥、兴旺。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吉兴朝鲜满族乡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勃利县辖乡。1956年置吉兴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位于县境西北部。面积121平方公里,人口1.4万。通公路。辖东吉兴、西吉兴、金乐,永和、人和、合心、团山、耕渔、永兴、全庆、长太、民太、民胜、民兴、义和、一心、长胜、富兴、太阳、厚春、金兴等22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建材等厂及煤矿。境内有林场、渔场。农业主产玉米、大豆、水稻,产亚麻、甜菜、黄烟。
历史沿革:
原名草帽顶子,建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末归依兰府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依兰县。
1947年4月,划归新设置的双河县管辖。
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划归勃利县,设置吉兴区。
1951年2月,改为第五区。
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吉兴乡。
1958年9月改称吉兴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为吉兴朝鲜族满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