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源于境内扎龙屯名。扎龙,一说,达斡尔语,汉译“落雁”之意;一说蒙古语,意为“大雁飞过的地方”。
2022年7月,扎龙镇入选第一批黑龙江省乡村旅游重点乡镇。
2021年8月,扎龙镇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辖乡。1978年建扎龙公社,1984年置乡。位于区境东南部,距区府22公里。东濒乌裕尔河,地势低洼,多沼泽湿地和湖泡。面积294平方公里,人口0.5万。辖扎龙、哈饮乌苏、翁海、赵凯、吐木柯、塘土岗子6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建材厂。农业主产水稻、玉米、马铃薯。奶牛饲养业发达。盛产芦苇。境东部有扎龙水禽自然保护区。
".
历史沿革:
扎龙屯形成于清康熙朝前期,其后陆续辟建哈拉乌苏、翁海、塘土岗子、吐木柯、赵凯、大吹巴等屯,属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
清末民初,先后隶属龙江府和龙江县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小阿拉街乡保,后改隶小阿拉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龙东县管辖。
1948年3月,撤销龙东县,并入龙江县。
1951年7月,划归齐齐哈尔市,隶属农村区管辖。
1954年10月隶榆树屯区。
1956年5月,并村划乡,设置哈拉乌苏乡。
1958年12月,划归边屯管理区。
1965年改隶边屯公社。
1978年从边屯公社划出,成立扎龙公社。
1984年1月,改为扎龙乡。
2012年改置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