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境内辽、金代古城遗址“塔子城”得名。
塔子城镇位于泰来县西北部,距县城45公里,111国道直穿古城,是我县具有千年文化历史的小镇,塔子城镇人民政府座落在辽金古城墙环绕的城堡内。物阜民丰,人杰地灵,商贸活跃,市场繁荣是塔子城独有的一道风景线。全镇幅员面积21万亩,下辖7个行政村,42个自然屯,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7820人。全镇现有耕地12万亩,是泰来县绿豆、花生生产基地,有林地729公顷,森林覆盖率5.2%。
塔子城镇有着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2001年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5000万元,全年农业收入2809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667万元,畜牧业收入18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190元,全口径实现税金141万元,本级财政收入93万元,成为全县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强镇之一。
塔子城镇的文化底韵雄厚,有省级重点保护的辽金古城遗址一处,现保存完好,城垣断壁依晰可见当年掘土筑墙的痕迹。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教育事业突飞猛进。小城镇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有线电视已覆盖全镇11个村,实现村村通电话。2001年,投入170万元,完成了镇内东西主街柏油路铺设及边沟修建,路灯、灯箱的装修工作也已全面完成,构筑小镇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投入150万元建设了塔子城镇农贸封闭大市场;投入8万元营造2.7公里环城绿化带、东西门花坛;引资700万元建成绿豆、花生专用肥厂。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注重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村)创建活动及十星级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活动。2001年创建文明村2个、文明单位3个;十星级文明户达850户,占总户数的20%;五好文明家庭达40%以上。昔日的古城旧貌换新颜,塔子城镇现已进入了新时代发展的快道。".
历史沿革:
辽、金、元代属泰州辖地(一说辽、金泰州故址),明代属奴儿干都司朵颜卫,清初属扎责特旗,至清末濒于颓废,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黑龙江将军在此设大责厅分防经历,城内仅十余户人家。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
翌年3月,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7月将塔子城警察事务所改为塔子城佐治局,9月决定移驻武兴改为武兴佐治局。
1917年1月,泰来设治局升置泰来县后,4月改佐治局为武兴县佐,设有县佐公署。
由于塔子城人民一再呈请力争“名虽已更,地方依旧”,县佐仍驻塔子城。
1927年5月,泰来县将塔子城划为第三区。
1929年2月撤销武兴县佐。
东北沦陷后,始为泰来县第三区,旋改第三保,后改塔子城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设置第二区,并为区政府驻地。
1901年11月,设置塔子城镇。
1958年9月,改称塔子城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为塔子城镇。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