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取泉水清凉无比,口感香甜,人称“神水”之意。
2014年7月,宝泉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宝泉镇地处乌裕尔河北岸,位于克东县北端,镇所在地红星村距县城15公里。北与爱华林场、红旗种奶山羊场、建业农场接壤,南与金城乡、克东镇毗邻,东与玉岗镇相连,西南与克山县相望。宝泉镇的泉水清凉无比,口感发滑,略有甜味,多喝不胀肚,食欲大增,肠胃通畅,做饭“宣腾”,香味四溢,众人称泉水为“神水”,称此地泉子为宝泉,宝泉镇的名字由此而来。
齐北铁路贯穿全镇,哈黑公路横跨南北,乡村公路纵横交错,是黑河、绥化地区通往齐齐哈尔的重要通道,是全县经济贸易往来的桥梁和纽带。
宝泉镇地域面积1986年为281平方公里,共有耕地8458.9公顷,2005年共有耕地17467公顷,境内有乌裕尔河、折铁河、亚布丹沟3条水系,有先锋、中兴2座水库。全镇地势北部较高,海拔300米左右,是小兴安岭余脉半山区,多为高岗陡坡地,往南则是平川漫岗,沿河沟两岸有草原牧地和低洼地,全镇土壤肥力较高,85%以上属于黑土和草甸土,全年无霜期在111~166天。
1986年全镇有9378户,37117口人,男19605人,女17512人,其中城镇非农业人口11781人,占人口总数的31.7%;2005年名山乡大部分村屯并入后,全镇总户数为16139户,比1986年增加6761户,人口为53293人,比1986年增加16176人;男27156人,女26137人,农业户口为9900户,农业人口为37732人,农村劳动力为22136人。在总人口中汉族约占98%,回族、满族、蒙古族、锡伯族、朝鲜族、达斡尔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约占2%。
春光村是朝鲜族集中居住的村,也是全县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村,2004年10月,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划归宝泉镇管辖。
历史沿革:
宝泉镇一带开发历史较早,清乾隆年间(1736-1795),隶属依克明安旗管辖。
宝泉镇驻地是清光绪年间(1875-1908)墨尔根城(今嫩江)至通肯城驿路的第四站(今永丰村)。
清光绪二十年(1894)划归布特哈副都统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初隶讷河县管辖,1915年划归克山县,隶属第二区。
1929年12月划归克东设治局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克东县北保,1939年改设宝泉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宝泉区,1949年改为第八区,1955年复称宝泉区。
1956年4月,撤区划乡,分设宝泉、爱路、爱华、前进4个乡。
1958年9月,将4个乡合并成立宝泉人民公社。
1962年3月,由宝泉公社划出部分区域,分设爱路、爱华公社。
1964年将爱华公社并入爱路公社。
1968年11月,将爱路公社并入宝泉公社。
1983年5月,撤销宝泉公社,设置宝泉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