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驻地平山圩而得名。原驻地在距现址2千米处,周围都是高山,该地为腹地,得名平山肚。后因经商不便,于1574年迁至现址平坦处,故名平山。
位于灵山县东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23公里,总面积125平方公里,辖17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共有99个自然村。1999年末全镇总人口43910人,其中农业人口41963人。耕地面积1398公顷,其中水田面积1028公顷。粮食总产17799吨,农业总产值6100万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86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5%和9%,财政总收入367.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44元。平山镇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尤其是荔枝、龙眼等名特优水果。水果种植面积50266亩,产量5405吨,其中:荔枝23092亩,龙眼13395亩。茶叶种植面积1106亩,产量26吨。年末大牲畜存栏8123头,当年出栏肉猪10325头。在大力发展养殖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农村富余人员的劳务输出工作,仅外出务工人员的汇款全年达345万元,大力支援了平山建设。
平山烈士陵园
平山烈士陵园位于灵山县平山镇灵家村委长山岭西南向岭尾钦玉公路旁,年代为2005年1月,类别为非文物建筑。2010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平山阳山盘古庙
平山阳山盘古庙位于灵山县平山镇山秀村委山秀村西傍,年代为清道光47年,类别为文物建筑。2010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至民国十五年(1926年),属平山练。
民国十六年(1927年)至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灵山县第二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十月一日,辖区的永凝一乡改为平山乡,永凝二乡改为永凝乡,永凝三乡改称平坡乡,由第一区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辖区分属平山乡、永吉乡、平坡乡和永凝乡。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起,属灵山县第二区。
1955年6月1日起,属平山区。
1957年9月起,属平山乡。
1958年9月,属东风(平山)人民公社。
1959年4月1日起,属平山公社。
1961年6月5日起,属平山区平山公社。
1968年,建公社立革命委员会。
1980年5月,改公社立革命委员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为平山乡,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
1994年1月1日,平山乡改为平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