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驻地陆屋圩而得名,传清雍正三年陆姓人在驻地始居并渐成圩市,故名。
2023年3月,陆屋镇被纳入2022年广西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名单。
2020年4月,陆屋镇被命名为首批广西民营经济示范乡镇。
2017年8月,陆屋镇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位于灵山县西南部,黎钦铁路,钦陆一级公路贯通其中,是灵山县火车站所在地,交通便利,距钦州市仅54公里。全镇面积299平方公里,1个居委会,29个村委会,716个自然村,总人口85810人,其中农业人口73379人。耕地面积6441公顷,其中水田面积2748公顷,粮食总产量35189吨。主要盛产稻谷、荔枝、龙眼、香蕉、花生、甘蔗等。1999年,水果种植面积19879亩,产量9312吨,其中:荔枝9099亩,龙眼6868亩。甘蔗种植32860亩,产量105152吨。农业总产值14026万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67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6%和10.5%,财政收入100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66元。陆屋镇有乡镇企业1705个,乡镇企业营业收入总额37203万元,乡镇企业年净利润总额1046万元,实现税金499万元。主要行业(产品)有机电铸品、烟花炮竹、机糖、食品、红砖及石膏制品等。广西明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市唯一的一家乡镇企业集团公司,是全国全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
陆屋广府会馆
陆屋广府会馆位于灵山县陆屋镇陆屋圩一街中段(45号门牌),年代为清乾隆9年,类别为文物建筑。2010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陆屋革命烈士纪念碑
陆屋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灵山陆屋镇车站旁,年代为1950年,类别为非文物建筑。1988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古时,陆屋地区属灵山县。
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划入钦州。
解放前属钦县十一区管辖。
1958年11月15日复归灵山县管辖,称陆屋人民公社。
1984年改称陆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