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款场,系侗语kontxangc(款乡)音译,意为订立款约的地方。因地处三穗、天柱、剑河三县交界处,诸县头人在此订立条款,故名款场。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款场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款场乡地处三穗县东部,东、北与天柱县邦洞镇、坪地镇毗邻,南与剑河县南明镇相连,西与本县桐林镇接壤,是三穗开放的东大门。全乡辖10个行政村78个村民组,人口1.36万人,以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9.4%。地域面积10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195亩(其中田5730亩,土3465亩)。
款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5.8℃,土地肥沃,物产资源丰富,三穗县就因本乡龙脚村“一禾三穗”而得其名。这种得天独厚的土壤、气候条件,使得我乡的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有各种果树面积5000亩,其中梨类达4000亩,我乡还盛产红苕、马铃薯,年产红苕8000吨、马铃薯4000吨,这为我乡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全乡各族人民在乡党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乡党委提出的“丁”字发展战略和“135”发展思路,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深入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保持了款场乡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历史沿革:
民国十五年(1926年),设款场区(八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八区辖款场镇、中和乡、仁美乡、良地乡、中等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撤区设款场联保,领5保,属桐林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撤区和联保建桐林乡,乡公所驻等溪。
1950年,设款场、等溪、良地、兴隆、圭录5村,属桐林乡。
1953年,建等溪、款场2乡,属桐林区。
1957年,联乡建等溪基层委员会。
1958年,撤基层委员会,设等溪、款场管理区,属先锋公社,先锋公社驻新场。
1959年,等溪、款场2管理区属桐林公社。
1961年,等溪、款场2管理区合并建款场公社,属桐林区。
1963年,分设等溪、款场2公社。
1968年,合并成立款场公社。
1970年,恢复等溪、款场2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1992年,款场、等溪2乡合并建立新的款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