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东华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东华镇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东华镇地处华亭县城郊,总面积84.13平方公里,辖12个村、72个生产合作社、农业人口20872人,总面积84.1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667亩,其中良田面积3.2万亩,经济作物面积4000亩,种草面积6000亩(粮经草比为66∶14∶20),核桃种植面积5000亩。平均海拔1900米,年平均气温7.9℃,降雨量615毫米,南北 河贯于境内,水资源充盈,有天然林460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7%。
东华镇1996年被原平凉地委、行署确立为东华乡镇工业开发区,1999年晋升为全省乡镇镇企业示范区,2000年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辖区内资源富集,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商贸活跃,华煤集团公司、华明电厂等国家大型企业均在辖区内,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商流的中心区域。2005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6亿元,增长5%,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7.3亿元,增长5.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77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34.3万元。曾被评为全省发展乡镇企业“十强乡镇”,全省财政综合实力“百强乡镇”(第42位),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市“十强乡镇”,东华、东峡、西关、前岭四村和镇煤矿多年被评为全区“十强村”和“十强乡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