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尼玛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尼玛镇,地处县境东北部,西倾山南麓,黄河西流段北岸,甘、青、川三省交界处。东与碌曲县尕海乡接壤,南与四川省若尔盖县辖麦乡、玛曲县欧拉乡为邻,西北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相连。总土地面积141万亩。年均降水量510.5毫米,年均气温2.3℃,平均海拔3460米。
历史沿革
原称尼玛乡。2000年乡信用社、派出所等机构和设施搬至县城。2003年撒乡建镇。[1]-行政人口
全镇总面积为938.87平方公里。辖贡玛、萨合、秀玛、哇尔玛4个村民委员会,20个村民小组,733户3596人。镇0设在萨合村,位于城区东南边。[1]-自然地理
尼玛镇地图
县城所在地尼玛镇,地处县境东北部,西倾山南麓,黄河西流段北岸,甘、青、川三省交界处。东与碌曲县尕海乡接壤,南与四川省若尔盖县辖麦乡、玛曲县欧拉乡为邻,西北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相连。境内地势因西倾山呈南北走向而北高南低。一般海拔在3400-4000米左右,最高峰南桑海拔4554米,黄河沿岸一带最低海拔为3400米。
-人口情况
尼玛镇
乡镇总户数3074户,乡镇总人口11819人,乡镇从业人员5910人。
-六通情况
2个村通电,1个村通邮、通公路。
-文教卫生
有各类学校4所,教师172人,在校学生3012人。有医院、卫生院4所,医生96人,病床124张。
-经济指标
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125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11元;财政收入102万元,财政支出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