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山头村被命名为2021年度福建省森林村庄。
2020年12月,山头村入选2019年度福建省“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富硒大米)。
2019年9月,农业农村部认定山头村为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富硒大米)。
2018年7月,司法部、民政部表彰山头村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山头村位于光泽县寨里镇西北端,与江西省贵溪市西排村毗邻,离县城53公里,距镇所在地33公里,总面积33.6平方公里,山林面积2.6万亩(其中毛竹林面积1.8万亩),耕地面积1900亩。下辖6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336户1418人,共有党员38名,村两委班子共有5人(其中支委3人、村委3人,含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2012年,山头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600万元,村财收入4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200元。
近年来,山头村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了“以企兴村、烟竹富民、打造先贤文化品牌,建设生态旅游经济强村”的发展定位。目前,三汇水电、利群竹业已建成投产;竹林面积经垦复抚育已达1.8万亩、烟叶种植面积突破700亩;龚氏生态休闲农庄已建成即将营业。2012年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开发了名贵花木种植项目,已建成300亩种植示范基地,培育种苗40万株,并建立合作社,带动全村人民致富。建于清嘉庆年间的“太史第”府第保存完好,“龚氏宗祠”2006年被福建省列为“八闽”名祠,两座古建筑均已被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发展旅游产业提供了良好机遇。
山头村党支部多年来坚持加强班子带队伍,严格管理求创新,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支部结合“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的推行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按照“小组功能化、党员责任化”的设置要求,充分考虑现有党员的特长、能力、年龄等因素,把全村三十八名党员分别划入经济发展与项目服务、环境整治、道路养护、道德评议和矛盾纠纷调处4个不同功能的党小组,为党员创先争优构筑了良好的平台,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使农村经济发展有人带头、社会事业人人参与、党员作用有效发挥、村级组织战斗力有效提升,这一做法得到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党支部在落实“六要”群众工作法、深化户代表会议制度过程中,充分发挥户代表会议平台作用和户代表的主体作用,探索形成“村财投入、村民投工投劳”的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民办公助”模式,也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山头村先后荣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二十多项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当前,村两委班子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村群众,努力把山头村建设成为“农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收入得到新提高、村风民俗倡导新风尚、山村面貌呈现新变化、村级治理健全新机制”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镇江府
镇江府年代:清座落地点:光泽县寨里镇山头村简介:即太史第,清道光十七年(1837)建。由庭院、正门、外厅、正厅、上厅及围墙组成,面积1690米。正厅面阔五间,进深八间,穿斗式构架,正门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