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6月1日,伪满决定以勃利县、密山县和穆棱县各一部分区域设置林口县,伪县公署驻林口街,隶属东安省。
1943年10月,改隶东满总省,1945年5月再改隶东满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6年4月,划归绥宁省管辖。同年5月,绥宁省决定,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区合并设置五林县,5月17日启用五林县印,县政府驻五河林(今五林镇),隶属绥宁省。同年10月,改属牡丹江专区。
1947年2月,又从五林县划出分设林口县,隶属合江省,同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7月,划回合江省。
1949年1月,撤销刁翎县(原由依兰县析置),并入林口县。同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改归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将原海林县的五林、朱家沟、二道河、柳河4个区的全部和柴河区的大部划给林口县,同时将林口县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管辖。
1957年1月,将麻山、西大坡两个乡划归鸡西市。
1962年10月,将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
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1992年,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县境北抵依兰、勃利二县,东邻鸡西市和鸡东县,南与牡丹江市和穆棱县接壤,西与海林市和方正县毗连。全县总面积7173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6个乡、镇。
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6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2.4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9.8%和5.7%。县政府驻地林口镇。